考试介绍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建造师级别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在省内有效。
一建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题量 | 作答方式 | 满分 |
---|---|---|---|---|---|---|
公共科目 必考 |
建设工程经济 | 9月16日 | 9:00-11:00 | 单选60 |
在答题卡上作答,用2B铅笔填涂 | 100 |
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4:00-17:00 | 单选70 |
130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9月17日 | 9:00-12:00 | 单选70 |
130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建筑工程 | 9月17日 | 14:00-18:00 | 单选20 |
主观题和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 160 (案例题120分) |
机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公路工程 | ||||||
铁路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矿业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报名时间
各省市、地区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预计将于2017年5月份陆续进行。
2017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http://******/subject/jzsbmzt/
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 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9号)有关要求,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免考条件
免试条件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但由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限于篇幅,对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专业知识和检验应试者解决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些内容写得比较简练,甚或未写,因此有必要参阅《建设工程经济》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这两本书。另外试题中,案例题的解答也需要援引《建设工程经济》及《建设工程项目 管理》方面的知识,所以说,阅读《建设工程经济》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这两本书,对提高考生的答题能力是必要的。
报名费用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费用应以各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报名流程
点击查看:一级建造师报名流程图
准考证打印
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一般应于考前一周左右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证书管理
证书办理方式:
1、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2、部分地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需要告知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参考各地考试中心要求
3、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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