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预报2017年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专业系:
为做好2017年我校招生工作,现就各专业系招生计划预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拟制要求
(一)各专业系要结合本系办学实际和近两年招生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拟办专业和拟办专业的人数(每个专业招生人数不得少于30人,工艺美术类专业除外)。
(二)预报的各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2010年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可在www.***、QQ群:中下载)填报招生专业名称。不按规范名称填报的专业,视为该专业暂停招生。
(三)专业系开设新增专业,必须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可在www.***、QQ群:中下载)要求,提交《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和专业(技能)方向备案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
(四)开设医药卫生类专业的专业系,须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签章确认,否则不予审批招生计划。
(五)中职本科“3+4”试点项目和中高职“3+2”试点项目招生计划不列入此次预报,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申报。试点项目申报的计划列入专业系年度招生计划总额。
二、其他事项
(一)各专业系请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拟制好的预报计划报学生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二)报送计划时请一并报送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纸质版必须经专业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需以“XXX(专业系名称)2017年招生计划”命名。
联系人:张力月,联系电话:65908973,电子邮箱:jyb6595@***。
老城校区联系人:方晓明,联系电话:67489035
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
2016年11月22日
原标题:2017年海南省技师学院预报招生计划通知(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