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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宁市技工学校(筹)中法合作“智能制造”实验班、学前教育专业级新生报名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08月20日10:18  海宁市技工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服务海宁市政府的“中法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撑海宁作为“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的相关工作,培养优秀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开创中法合作良好局面,提升学前教育办学水平。特制定中法合作“智能制造”实验班、学前教育专业2017级新生报名前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报名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且符合公办中职学校录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且具有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专业及计划数

1.中法合作“智能制造”实验班,计划招生数40人。

2.学前教育专业,计划招生数160名。

三、面试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机会公平、测试公正。

2.自主选择,自愿原则

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自愿参加专业面试。

四、面试要求

1.中法合作“智能制造”实验班

(1)健康要素:身心健康,无明显身体残疾缺陷。

(2)职业素养:具有良好的心理健康素质,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动手能力:动作协调,富有创新思维。

2.学前教育专业

(1)健康要素:身心健康,身材匀称,无明显身体残疾缺陷。

(2)表达能力:普通话朗读一篇指定作品,时间5分钟以内。

(3)专业能力:(以下测试选其一,时间控制5分钟以内)。

①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

②表演一段自选舞蹈(街舞、广场舞、广播体操除外)

③器乐演奏一首作品(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④有感情讲述幼儿故事一则(故事自选)

五、面试时间

1.2017年5月13日“智能制造”实验班;5月21日学前教育专业。

2.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六、报名方法

通过网络报名(招生报名二维码,详见附件)或当天到学校现场报名。

七、其他事项

1.凡获得过琴棋书画类之一考级(或获奖)证书或荣获海宁市级及以上证书荣誉者(面试时带复印件),择优录取。

2.面试合格者获得成绩单,中考结束后优先录取本专业。

3.专业录取方法:面试成绩×30%+中考总分成绩×70%,按成绩高低排名录取。

 

海宁技师学院(筹)

2017年5月4日

 

 


原标题:2017年海宁市技工学校(筹)中法合作“智能制造”实验班、学前教育专业级新生报名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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