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将对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开展集中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11月20日之前。 二、项目范围 按照有关规定应办理结项而未结项的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其中2015年(含)前立项应结项而未结项的项目,结项时间迟到2017年11月20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尚未办理结项的项目,均按此通知办理。 三、组织管理 (一)省科技厅按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或委托专家对项目进行集中结项,结项验收通过后,省科技厅统一发放结项证书。 (二)项目负责人撰写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结项报告。 (三)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审核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结项材料并报主管部门(教育厅),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结项材料(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在线填报),经学校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二)纸质结项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在11月20日之前报送至科技处(文渊楼307房间),由学校统一审核盖章后报送至主管部门,结项报告电子版发至hsdkejichu@***邮箱。 (三)2016年(含)以后的项目因研究工作需要延期结项,或项目参加人员与申请时发生变动的,应填报《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于11月20日之前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报省科技厅备案。 联系人:贺品瑜 电话:3326211
邮箱:hsdkejichu@***
附件: 2. 3.
科技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