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海南师范大学的三大理由?
(1)环境优美,地利人和:海南是中国大的经济特区,2009年12月,国务院批复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海南师范大学坐落于坐落在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椰风流韵,碧海蓝天,全年空气指数“优”。
(2)庄重沉稳,发展迅猛: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早成立的一所高等学府。薪火相传,历尽沧桑,被誉为 “琼岛名校,教师摇篮”,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 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2008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 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5年被列为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3)后劲十足,活力四射:学校确立了服务终身教育、服务绿色崛起、服务文化交流与传承和“十大工程”的发展新定位。2014年12月24日,海南省首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落户海师,为学生创业、就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
2、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的招生计划如何?
今年我校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62个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总数为 人。
3、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在各省招生录取批次是怎样的?
我校在在海南、四川、江西、广东、甘肃五省部分专业在本科一批招生,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为本科二批招生。终的分批次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4、学校在创新创业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学校设有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获得该学分可折算为专业学习学分;设有创新创业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创业实践活动;学生可以休学创业,长学习年限为10年;学校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设有专门经费用于支持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活动。
5、学生入学后有选择专业的机会吗?学校在招生与培养上有何新举措?
为强化综合性与个性化培养,学校继续实行按专业或专业类招生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部分学生入校后,按培养大类接受通识与大类基础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培养大类:教育类、文史法类、数学物理信息类、化学生物地理类、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类、设计学类。一年后原则上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绩点和个人综合表现在所属培养大类里进行专业分流。
学生可以在培养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结束后申请跨培养大类转专业,但艺术、体育类学生不能互转,且不能转到其他普通类专业;小学教育定向培养的学生和编导(中俄合作办学)学生不能转专业。各专业招生和培养具体安排详见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与培养安排表》,具体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如学生在专业分流中无法满足个人志愿需求,学校则根据该生高考招生录取时的专业或类别中的任一专业安排就读。
6、海南师范大学有几个校区?
我校有龙昆南校区、桂林洋校区、灵山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100多亩。学校创建于1949年,为了学校的发展和为广大师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科研及生活环境,学校于2008年开始已逐步将部分学院及专业分批迁至桂林洋校区。
7、海南师范大学的师资队伍情况如何?
我校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597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23人,具有博士学历366人。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首批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及省级各类专家150人。有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培育团队,10个省级教学团队。
8、海南师范大学有哪些省级重点学科?
我校有海南省省级重点学科5个:生态学、中国现当代文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有机化学、基础数学。
省级培育学科4个:体育学、中国史、美术学、地理学。
9、海南师范大学有哪些特色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生物科学、小学教育、艺术设计(现分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四个专业)。
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生物科学。
省级特色专业(14个):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汉语言文学、艺术设计(现分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四个专业)、地理科学、化学、生物科学、音乐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新闻学、应用化学、小学教育、美术学、教育学。
省委宣传部与学校共建学院1个: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是中宣部确定的全国首批由地方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共建试点的10所新闻学院之一。
10、海南师范大学有免费师范生培养吗?
我校从2016年起至2020年,在海南省招收本科层次的公办乡村小学定向免培生约200名。定向免培生毕业后回定向培养市县(区)的乡村小学任教,确保有岗有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每月补助生活费6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所需经费由海南省财政负担。录取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培养市县(区)的乡村小学任教,服务期不少于5年。5年乡村小学服务期满后,应在本省从事教育工作不得少于5年。未按协议到乡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11、海南师范大学的科研及教学基地情况如何?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热带药用植物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热带动植物生态学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海南省热带药用植物化学重点实验室、海南省热带动植物生态学重点实验室、海南省水环境污染治理与资源化重点实验室。
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8个):海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基地、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海南省南海区域文化研究基地、海南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海南经济特区法治战略研究基地、海南省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基地、海南省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海南省社会舆情和治理研究中心。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基于黎锦文化传承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海南吊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理科实践教育基地。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生物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理与电子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大学外语网络教学中心、化学实验中心。
省级特色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1个):生物科学特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2、海南师范大学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种类和“扶困助学”措施?
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海南省设立的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学校自主设立的奖学金:专业奖学金。
社会设立的奖学金:明德奖学金、黄群岚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等。
另外,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借、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通过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方式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资助范围面广。2005年至今,我校设立了“爱心助学基金”,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息借款,每次借款高达3000元,每生就读期间借款不超过2次。
13、海南师范大学有哪些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目前我校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专业(1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美术学。
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3个):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其中教育硕士已在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生物)、小学教育16个领域招生。
15、海南师范大学有哪些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我校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4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生态学。
16、海南师范大学的在校学生是否有出国(境)的交流和学习机会?
我校为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同时也是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批准的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现有来自多国的600多名留学生在我校进行非学历和学历教育。同时已经与五大洲58个国家、100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与境外53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姐妹学校关系,与9所大学合作培养人才。我校将每年分批次选派品学兼优、外语水平良好的学生到国(境)外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交换留学,并互认学分,同时开展境外专业实习、举办丰富的假期学术和文化交流、带薪实践活动,并积极促成学生出国深造。
17、海南师范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怎么样?
我校毕业生以为人踏实、做事勤恳、热爱创新的特点,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近3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2015、2016年我校本科生平均就业率在海南省公办本科院校中排名第一。学校委托第三方高等教育调查机构——北京麦可思数据有限公司开展的2011-2016届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就业质量调查显示:我校毕业生的月收入、专业相关度、就业现状满意度、职业期待吻合度等就业质量指标在同类院校中均处于较高水平。
18、海南师范大学在主修专业外,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修读自己喜爱的专业或课程?
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拓展学生知识结构,增强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培养方案。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的课程以各专业核心课程为主,辅修专业修读要求30学分左右,辅修学位修读要求40学分左右。
为满足学生向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方向发展的个性化需要,学校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了专业拓展课程模块,学生在所属大类中修读的其他专业的课程或跨院、跨学科的专业课均可视为专业拓展课程。未修满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规定的学分,已修学分可作为专业拓展或公选课程学分记载。
19、海南师范大学在招生录取工作中都有哪些具体的原则?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不宜就读的专业”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教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录取师范专业。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计划的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录取专业(类)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类)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类)志愿无法满足的,安排第二、三、四、五专业(类)志愿,直到满足计划为止。所有专业(类)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类)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类),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遵守各省级招办的投档和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满足计划为止。在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与所报专业(类)相应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对未报我校志愿,但填报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在我校专业(类)未录满的情况下可录取;对虽填报我校志愿,但又未填报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类)已录满的情况下不予录取。
(4)浙江、上海等实行高考选考科目和录取方式改革的试点省市,按照我校在该省份公布的选考科目等级和该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
(5)为强化综合性与个性化培养,学校实行按专业或专业类招生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部分学生入校后,按培养大类接受通识与大类基础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培养大类:教育类、文史法类、数学物理信息类、化学生物地理类、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类、设计学类。一年后原则上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绩点和个人综合表现在所属培养大类里进行专业分流。
学生也可跨培养大类转专业。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工作在培养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结束后进行,主要面向按专业招生按专业培养的学生,以及少数有特殊兴趣和学习特长的学生,或者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学校根据专业大可容纳学生人数,组织学生跨培养大类转专业。
艺术、体育类学生不能互转,也不能转到其他普通类专业;小学教育定向培养的学生和编导(中俄合作办学)学生不能转专业。
各专业招生和培养具体安排详见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与培养安排表》,具体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如学生在专业分流中无法满足个人志愿需求,学校则根据该生高考招生录取时的专业或类别中的任一专业安排就读。
(6)报考小学教育(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免培生须符合我省高考不限制报考批次的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有既往病史的要如实填写,如违反规定可做退学处理。招生录取以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生源为主,录取生源不足时,经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剂录取本省报考定向培养专业的其他市县合格生源。考生经录取后则可视为愿意与学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回定向市县服务。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本科A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按1:3的比例入围面试,考生面试总成绩100分, 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分60%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合格的学生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志愿顺序,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报考美术学专业以书法类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培养方向是美术学书法教育;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培养方向是高尔夫运动与管理。
(8)除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等专业提前招生外,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9)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和体育专业成绩均符合所在省体育类相应批次出档条件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及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学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选拔测试并取得入围资格,统考或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我校方能录取。达到我校高水平录取资格的考生,按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批次要求进行志愿填报,入学后一律调配到体育教育专业。
(10)在海南师范大学组织艺术校考的省份,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的入围通知书(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规定同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按校考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美术学(师范、不含书法方向)、绘画及设计学类的校考成绩互通,舞蹈学及舞蹈表演校考成绩互通,校考成绩互通的专业均可兼报,并按相应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器乐)和音乐学(声乐)按校考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的考生如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对海南师范大学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但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该省当年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招生如生源不足,可适当根据生源省政策降分录取。
(11)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按以下情况录取:
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生源省艺术类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不允许互调,则我校除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其他艺术专业招收文科考生;生源省艺术类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允许互调,则我校在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理科生源,若艺术理科生源不足时调整招收艺术文科生源,其他艺术专业在录取艺术文科生源不足时可调整招收艺术理科专业的生源。
(12)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小学教育(英语方向)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60%以上,且需参加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英语口试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日语、西班牙语、德语和韩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20、海南师范大学上网方便吗?
我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走在海南省前列,无线网络覆盖全校。
21、海南师范大学的住宿费和住宿条件如何?
学生的住宿由学校根据各学院的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标准如下:
龙昆南校区:
(1)一级学生公寓4人间:每人1200元/学年。有床、储物柜、书桌、椅子、风扇、独立卫生间。
(2)二级学生公寓6人间:每人800元/学年。有床、储物柜、书桌、椅子、风扇、独立卫生间。
(3)学生宿舍6人以上间:每人500元/学年。有双层铁床、书桌、椅子、风扇、有公共漱洗间和卫生间。
桂林洋校区:
(1)一级学生公寓4人间:按海南省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每人1200元/学年。有床、储物柜、书桌、椅子、风扇、独立卫生间等。
(2)一级学生公寓4人间:按海南省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每人1350--1370元/学年。有床、储物柜、书桌、椅子、风扇、独立卫生间及供热水设备等。
22、海南师范大学是否给新生统一提供床上用品?
学校不统一提供新生床上用品,新生自行负责。
23、海南师范大学的地理位置、气候、交通如何?
海南是中国大的经济特区,海南岛上椰风流韵,芳林叠翠,花繁叶茂,碧海蓝天,四季如春,平均温度在24度左右,全年空气指数“优”。2010年1月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至此,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正式步入正轨。作为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国将在2020年将海南初步建成世界一流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使之成为之岛、绿色之岛、文明之岛、和谐之岛。海南师范大学坐落在海南省府所在地、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龙昆南校区位于海口市中心区,桂林洋校区位于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交通便捷,生活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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