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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招生录取后安排

  2017年05月31日18:29  河南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位考生:

2017年研究生录取工作基本结束,现将2017年拟录取考生(以下简称“考生”)所关心的后续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调档问题

1.2017年6月1日至6月12日,考生凭《准考证》亲自或委托他人到研招办领取调档函。逾期不领者,研招办将统一按考生网报时所填写的档案所在单位及地址邮寄调档函。考生网报时填写的档案单位信息不全者(如应届生只填写了就读学校的名称,没有填写档案管理部门名称),请务必自行领取。

2.档案实际所在单位与报考时所填信息不一致的考生,亲自到研招办说明情况,如无严重问题,可直接领取,有严重问题者需补充证明材料。

3.河南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河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生(不包括联合招生单位应届生,详细名单见附件4)、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应届本科生(详细名单见附件5)不用领取调档函,研招办统一送交相关部门,考生按档案部门要求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4.档案在自己手中的考生,请于6月20日之前自行将档案送达研招办,但要求档案齐备,密封完好。

5.所有考生均要求档案齐备(务必包括党团材料。但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另行开具,由考生自己持有,在入学报到时交所在学院),特别提醒第一学历非本科的考生,必须确保有第一学历学籍档案材料。

6.经审查档案合格或已办理定向协议的考生,方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没有档案或档案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直至终取消录取资格。

7.此次调档不涉及工资关系等各种关系的转移,待考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请考生(特别是非全日制考生)与所在单位说明,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如9月前的工资福利等)。考虑到有些单位在开具工资关系转移等证明时,需要核查档案并随档案一并转出,请考生提醒单位预先开具工资关系转移的相关手续并交考生保存,开学报到时交所在学院。档案转到研招办后一律不再退回(取消录取资格者除外)。

8.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档案必须转到河南师范大学,方能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根据档案审核情况决定发放与否以及发放的起始月份。

9.档案务必于6月20日前交至或寄至研招办。如定向请交协议书。邮寄请使用邮政EMS,其他快递因不送货上门无法收取。

邮寄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453007

联系电话:0373-3329034

10.博士调档函发放日期暂时未定(确定后,在此处显示)。

二、关于录取通知书寄发问题

1.普通全日制应届生和非全日制考生不论档案到达与否,凭政审表均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凭准考证直接到研招办领取。如需邮寄,必须等档案到达研招办之后方能邮寄。河南师范大学的应届生及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应将《就业协议书》交回档案馆。

2.其他类型考生只有待档案(或定向协议书)和政审表到研招办后才能领取或邮寄通知书。

3.河南师范大学应届生和教职工、附中教师、新联学院应届生,通知书不再邮寄,考生在符合领取条件情况下凭准考证到研招办领取。

4.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准考证》于6月19日-23日之间到研招办直接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研招办从6月26日开始按考生填写的通信地址统一邮寄。

三、报到前需要办理的手续及要求

报到前考生需要办理的手续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办理。考虑到通知书发放较晚,而应届生一般在6月底前或更早时间离校,这些考生需提前办理政审表。

四、报到注意事项

1.组织关系转移:共青团员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中共党员(含预备)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其他考生无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抬头统一为“河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河南省考生),单位为某学院(即考生被录取学院),或“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非河南省考生),单位为河南师范大学某学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不要放入档案中,开学时自己交到所在学院,但党团材料务必装入档案中。

2.户口迁移:应届本科生且户口在就读学校的考生可以将户口迁移到学校或原籍;户口在原籍或者已婚的考生,学校不接受其户口迁入;其他考生一般不必迁移户口。户口迁入地址一律填写“河南师范大学”。

3.工资关系转移:

(1)普通全日制应届生以及在择业期内(限2年,即2015年6月以后毕业)且从未就业的考生无需办理工资关系转移;

(2)在职考生由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如无工资关系将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按原单位仍然发放工资看待);

(3)从未就业且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托管的考生,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工资关系证明;如无证明,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4)教育学历考生,如是在职人员需办理工资关系转移,如不是在职人员不需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是否在职以年龄和毕业时间并结合报名时所填写的工作经历综合判定。

考虑到有的单位在档案调出的同时要求工资关系必须转出,建议这些单位的考生,调档时让单位开好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自己保存,但不要放入档案中,开学后统一交到所在学院。

4.学费、住宿费:报到前向建行卡(报到时领取,卡号在通知书上。如果通知书中没有显示卡号,入校后再办理)中存第一学年学费和住宿费(自带卧具等生活用品)。如果确实不住宿请勿存住宿费,学校默认所有新生都住宿,将自动从卡中划扣学费和住宿费。

注:硕士学费标准:非全日制的公共管理、艺术硕士和法律(法学)三个专业领域为10000元/年,其他专业均为8000元/年;博士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硕士住宿费:900元/年,博士住宿费:1200元/年

5.报到时携带材料: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各级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学位证书、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6张(备用)以及1、2、3所要求的各类证明。

6.保险:根据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入校新生应参加就读学校所在地(新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此项目是政府为大学生补贴的医疗保险项目,具体缴纳费用和办法待国家相关政策下达后另行通知。学生门诊费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河南师范大学医院,参保学生可享受门诊费60%的报销。在新乡市或外地定点医疗医院住院可享受新乡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如有变动按新规定执行。

7.报到时间:按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请假(时间多不超过2周)。上述所有手续须在开学两周内办理完毕。逾期未报到又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8.到校路线:报到时在新乡火车站和新乡东站(高铁站)乘河南师范大学迎新车,或在新乡火车站乘坐公交K1、K20路,在新乡东站乘坐公交K57到河师大门口下车后直接到校内学生宿舍区研究生迎新站。

9.建行卡的使用:建行卡是研究生在校期间交纳学费、住宿费,领取助学金、奖学金的唯一途径,入学报到时发放(需凭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复印正反两面)领取银行卡,领取后凭身份证原件到银行柜台激活)。往卡内至少多存入1元方能保证银行卡的正常使用。

同时,全国建行系统内存取或转账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六、关于助学金和奖学金问题

所有录取为非定向的研究生,均要求转档案,在职人员(超过择业期视为在职)同时要求转移工资关系,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13000元/生/年,硕士生6000元/生/年。录取为定向、不转档案、不转工资关系的研究生均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参照《河南师范大学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七、相关附件及使用说明

1.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招生录取后安排:录取信息已经于4月30日上报教育部,在此时间前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包括全部硕师计划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其他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如果不能转档案,请签订《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学校按定向研究生管理。

2.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招生录取后安排:全部研究生下载填写打印后,随档案(或定向协议)一起寄送研招办。政审表内容由考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无单位新生由基层党组织(如村支部、街道办)填写盖章。

3.硕士生(2017年6月1日8:00起可查询,推免生信息暂时查询不到,目前正在维护中)查询相关信息请点击复试系统,进入后可以查看下列信息:

(1)录取信息(包括录取院系、专业、考生编号、新生学号、银行卡号等);

(2)政审表到达情况,要求和档案(或定向协议书)一起送达,收到政审表和档案前,系统显示政审未通过;

(3)银行卡号。学校统一办理后方能查看后,目前正在办理中;

(4)系统中目前显示奖学金等级不准确,实际享受奖学金按《河南师范大学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入学报到时由学院送研究生院。

4.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招生录取后安排(3)报考时填写档案在河南师范大学的考生名单,调档函已经集中送校档案馆。

5.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招生录取后安排(3)报考时填写档案在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的考生名单,调档函已经集中送新联学院。

本通知内容较多,希望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对照自己情况准备好相关材料,按规定办理各项手续,如有疑问请致电0373-3329034,研招办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更新本通知。

本通知内容不作为研究生享受相关待遇的法定文件,仅作为研究生办理相关手续的说明性文本,具体解释权归研招办。

  

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2017年5月31日



原标题: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招生录取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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