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软院〔2017〕35号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琼教办〔2017〕3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2017年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22日
2017年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对口单独考试报名、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录取工作安全、科学、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现制定《2017年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突出高等职业教学办学特色,在基础知识考核的基础上,注重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以及专业综合素质考核,选拔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对报考专业兴趣浓厚并具备一定专业潜质的人才,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坚持“集体议事、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厅、省考试局以及社会各方面监督的原则。按照教育部“三十个不得”要求,做好招生的相关工作。
三、组织保证
在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考试局指导下,成立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工作组。其组成如下:
1.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魏应彬
副组长:桂占吉、刘明鹏
成 员:何锦旭、莫仕锋、陈廷锋、李维涛、王 康、覃学峰、符载冠、周文玲、黎瑞成、苏 杰、季文天、白晓波、符策红、
符应彬、肖友荣、周夏雨、尚志强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集体研究决定对口单独考试招生的考试、录取等重大事宜。
2.相应的工作组及相关职责
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单招办”)及三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单招办(挂在学院招生就业处):主任:符载冠 成员:周文玲、刘方明、黎瑞成、黄荣坚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开展对口单独考试招生的宣传;负责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示;协助财务处收取考生职业技术测试考试费;负责考生准考证的发放;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数据上报工作和录取通知书寄发等工作。
(2)考务组:组长:李维涛 成员:覃学峰、严丽丽、刘来权、王泽川、季文天、白晓波、符策红、符应彬、肖友荣、周夏雨、
尚志强
主要职责:负责职业技能测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密;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考场的编排及组织考试;负责技能测试评分、成绩的统计及汇总,提出测试结果并上报省考试局。
(3)后勤保障组:组长:何锦旭 副组长:王 康、苏 杰
成员:罗孝友、何惠进、张春霞、王 韬、孙有策、钟裕林、杨 健、孙 江、杨少霞、吴运俊、王正宝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送、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卫生、宣传和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4)纪检监督组:组长:陈廷锋 成员:王 涛、符东升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涉及对口单独考试招生的有关问题。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总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软件技术 | 3 | 65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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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3 | 22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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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智能产品开发 | 3 | 12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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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物联网工程技术 | 3 | 10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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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3 | 10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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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场营销 | 3 | 15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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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财务管理 | 3 | 16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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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 | 38 | 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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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 | 3 | 45 | 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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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游戏设计 | 3 | 12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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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音乐制作 | 3 | 11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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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现代流行音乐 | 3 | 15 | 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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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12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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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13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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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汽车电子技术 | 3 | 11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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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旅游英语 | 3 | 10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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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旅游管理 | 3 | 12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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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3 | 21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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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 | 66 | 5200 |
|
3 | 27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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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 | 85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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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7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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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会计 | 2 | 74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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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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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电子商务 | 2 | 54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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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3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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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动漫制作技术 | 2 | 45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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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7 | 5200 |
| ||
24 | 应用电子技术 | 2 | 32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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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2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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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酒店管理 | 2 | 36 | 5200 |
|
3 | 11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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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8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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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有我省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3. 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4.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7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来琼务工人员)。
(二)报名时间
3月23日8:00至27日17:30。
(三)考生报名程序
1.3月23日8:00至27日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7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2.考生4月5日至7日,到我院综合楼1113房招生就业处提交报名材料,拍照电子相片;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审查。
3.缴纳考试费用(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文化课考试实行网上缴费,职业技能测试考试费在信息确认时交财务处。
4. 4月13日至14日到由招生就业处发放《准考证》(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
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我省户籍的省外中职学校毕业生提交);
3.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5. 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
6.学历审核意见(毕业学校所属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省外中职学校毕业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往届考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
8.务工劳动合同及从业证明(来琼务工人员提交);
9.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10.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提交)。
(五)报名要求
每个考生仅可以填报1所学校的2个相近专业。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学校和专业;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六、考试
(一)考试内容
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采取“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分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各科指定教材为:《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柳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由我院自主命题、自主考核。
专业理论主要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理论知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报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合计为150分,录取时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3.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中职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应将所取得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报考学校审查。
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不同的考生,以及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7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4月15日 | |
科目及时间 | 8:30-10:00 语文 10:30-11:30 职业道德和法律 职业生涯和规划 | 12:0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具体时间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通知考生) |
地 点 | 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七、成绩公布
我院将在5月5日前通过本校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公布成绩。
八、录取工作
(一)学院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二)省考试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文化素质成绩的低录取分数线,学院在文化素质成绩符合所划定的分数要求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2016年已被报考学校拟录取的中职在读二年级学生,在今年的5月17日至5月22日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预录取的高职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在入学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
九、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我院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中职学校毕业生。
十、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一)为顺利完成2017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省考试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考试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及海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属于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相关待遇和政策。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方案仅适用于2017年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三)本方案由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2017年3月23日8:00 至27日17:30 |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
2 | 2017年3月29至31日 | 学院单招办公室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前的准备工作 |
3 | 2017年4月5至7日 | 受理和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拍摄电子相片等信息;确认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收取考生的报考费 |
4 | 2017年4月13至14日 | 发放《准考证》 |
5 | 2017年4月15日上午 8:30-11:30 | 文化考试(笔试) |
6 | 2017年4月15日 12:00-17:30 | 职业技能测试 |
7 | 2017年4月27日前 | 考试局将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发放给学校 |
8 | 2017年5月5日前 | 通过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成绩 |
9 | 2017年5月17日至22日 | 2016年预录取的中职在读二年级学生办理录取确认 |
10 | 2017年6月1日 | 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按专业分类造册上报省考试局,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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