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专业录取原则第(二)条内容如下:
当考生填报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类(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类(酒店管理)、地理科学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外,将调剂录取到未完生计划的专业;对将二本批次与一本批次合并为一个批次的省份,将在海甸或儋州两个校区未完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或虽然服从专业调剂但剩余招生计划只有上述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时,将予以退档。
由于当时公布招生章程时间较早,许多省份招生录取文件还没有下发,现对上面的原则做补充说明如下:
1.考生如果没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会被调剂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共计安排在26个省份招生,在安徽、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西、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四川、云南、浙江、重庆、贵州、甘肃、吉林19个省份均与一本普通文理科专业分开,单列填报志愿录取,以上19个省份考生,只要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符合要求,学校不会退档并且不会调剂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没有分开填报志愿录取的福建、广东、江苏、陕西、新疆、广西、天津7省,由于没有单列填报志愿,可能存在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仅剩余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计划而被退档的情况。但学校将尽量减少此类情况发生。
4.对将二本批次与一本批次合并为一个批次录取的海南和山东省,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将在海甸或儋州两个校区未完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其他一本批次招生的省份,调剂录取专业都是海甸校区专业;二本批次录取省份,调剂录取专业都是儋州校区专业。
原标题:2017年海南大学关于专业调剂录取原则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