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828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即日起开展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的规定执行。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一)我校此次分配名额为5人。
(二)“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报送人事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式15份(单独装订),电子版1份。(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的学位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3.申请人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一式1份。
4.填写并提交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一份。
5.报送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项目申请书单独装订,教学科研成果、资格证书装订在一起,并附目录。
(二) 时间安排
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院系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17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307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专家评议、推荐后,报学校研究确定人选。
联系人: 禹铭铮 联系电话:2853066 人事处邮箱为:szk066@***
附件: 教高〔2017〕828号 骨干教师申报通知.doc 教高〔2016〕403号骨干教师资助管理办法.doc
人事处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