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程序(2017届) |
项 目 | 拟定 | 工 作 要 求 | 组织 部门 |
论文盲审 | 3月31日以前 | 所有拟于2017年5月答辩的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请在3月31前将装订论文(4份)送研究生处匿名评审,过期不候. | 研究生处 相关学院 |
论文盲审结果反馈 | 4月20日以前 | 研究生处将论文盲审结果反馈给各院系,由各院系通知毕业生对论文进行修改。 | 研究生处 |
提出答辩申请、学位申请,并进行答辩前资格审查 | 5月10日以前 | 毕业生填写“答辩申请表”和“学位申请表”,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后,送交研究生处审核。 申请表中涉及奖惩情况、主要研究成果、四六级(或专业四级、专业八级)成绩等均要提供支撑材料。 | 研究生处 相关学院 |
印制答辩材料 | 5月10日以前 | 各学院统一印制通过资格审查学生的相关答辩材料。 | 相关学院 |
论文答辩 | 5月22日以前 | 答辩委员会由5-7位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位校外教育领域专家参加,委员应当由副高职称(含)以上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当由委员中的校外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该硕士研究生的导师不进入答辩委员会。 | 研究生处 相关学院 |
提交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 | 5月27日以前 | 包括答辩申请表、学位申请表、答辩记录、论文评价表及表决票、决议书、毕业(学位审批表)等材料一式两份,以及学位论文纸质版6份、论文全文光盘(文件名:“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doc”及“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txt”两种格式),每位学生一张光盘。 研究生处对相关材料逐一审核。 | 研究生处 相关学院 |
论文检测 | 6月2日以前 | 各学院填写“学位论文检测登记表”,报研究生处统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登记表中只填写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相关信息。学生检测如不合格允许进行一次修改,修改后仍不合格的延期授予学位。 学生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交所属学院,学院收齐后统一交研究生处备案。 | 研究生处 相关学院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 | 6月5日以前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逐个审核、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将通过审核,批准授予学位名单报研究生处。 | 学院学位评定 分委员会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 | 6月10日以前 | 召开校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核、讨论,并无记名投票表决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行文 | 6月13日以前 | 校行政行文授予硕士学位 | 研究生处、校办 |
毕业典礼及 学位授予仪式 | 6月16日 | 具体时间有学校统一安排 | 研究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