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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合肥市师范学校关于下达教师实践研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2017年06月30日11:39  合肥市师范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单位、部门:

经个人申请、院(部)审核,学校已批准2017年第二批教师实践研修计划,本批次共有407名教师申请参加实践研修工作(见附件1)。为做好该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现就教师实践研修工作任务与要求以及相关管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任务与要求

(一)各学院、教学部要从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的高度,重视并落实教师实践研修工作计划。要切实做到四个相结合:即教师实践研修与新专业建设和专业转型发展相结合、教师实践研修与“双能型”队伍建设相结合、教师实践研修与“教师工作站”建设相结合、教师实践研修与教师所课程改革相结合。

(二)专业带头人(系主任)要围绕学校转型和专业改革需要,深入相应行业、企业等进行调研,进一步摸清行业需求和学生就业情况,为专业建设与改革积累第一手资料;要事先做好研修工作方案,带着问题,有重点、有目标地开展研修工作,切忌走过场,简单地以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参与实践研修的教师,要进一步按照“走进去,沉下来,了解透,讲实效”的工作原则,真心实意沉到实践研修单位或研修岗位中,深入了解行业、企业岗位需求与课程教学目标之间的关联,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积累新资料;要积极承担或参与政府、企事业单位规划、咨询、管理、服务项目或新产品设计、开发项目;要对研修工作深入思考并总结反思,做到边实践,边思路、边总结、边备课,及时把实践研修成果补充到课程教学讲义、运用到人才培养活动之中。

二、强化过程管理

(一)各院(部)要加强对教师实践研修的过程管理,委派人员不定期以深入研修现场、电话或邮件联系研修单位主管等方式,开展随访与检查,及时跟踪和掌握教师实践研修情况;随访抽查率应达到本单位参与实践研修总人数的20%以上;同时据实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随访表》(见附件2)。

(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要对院(部)研修计划落实以及随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实施考核评价

(一)教师实践研修实行校、院(部)两级考核。教师个人实践研修工作,由教师所在院(部)实施考核;院(部)实践研修工作,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合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实施考核。

(二)2017年9月,各院(部)依据《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评价表》(附件3),组织开展教师实践研修考核工作。申请参加实践研修考核的教师,应按照《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评价表》要求,提供《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日志》(见附件4)、研修工作总结、研究成果和特色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三)2017年10月,学校组织开展实践研修工作考核汇报会。每个院(部)随机抽取1个实践研修工作站和1名教师进行汇报,代表本单位接受考核。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四、其他

(一)学校对教师实践研修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要求,请各院(部)及时将新制订的《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评价表》相关要求通知到本单位教师。

(二)请各院(部)于2017年9月底前,集中报送《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随访表》。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年教师实践研修计划汇总表(第二批)(该附件具体内容见OA系统该文件附件1)

2、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随访表

3、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评价表

4、合肥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日志

                                                                 教学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6月30日


原标题:2017年合肥市师范学校关于下达教师实践研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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