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档案材料 | 领取方式 | 说明 |
河北省 | 1.录取档案 2.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 | 1.录取档案: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地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入学报到时带交我校。 2.学籍档案:由其相关学校负责组建,已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组建,考生将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入学报到时带交我校。 | 1.录取档案为《河北省2017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优惠材料留在负责资格审查的相关厅局或直接登记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存查,不需要考生携带)。 2.学籍档案含学籍及相关评价信息、党团关系等内容,由其相关学校负责组建,已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组建。 |
河南省 | 纸介质档案 | 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入学报到时带交我校。 | |
山东省 | 纸介质档案 | 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入学报到时带交我校。 | |
安徽省 | 纸介质档案 | 报名点单位(中学)统一寄送 | |
四川省 | 纸介质档案 | 已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可由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高考报名的县级招考办领取,入学报到时自行带到高校(在职考生到县级招考办确认后,由县级招考办寄发高校),或由市或县级招考办按照录取库统一寄发,具体办法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 具体办法由四川省各市(州)自行确定,请考生咨询本地招考办 |
山西省 | 纸质档案 | 考生到所在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领取档案,入学报到时带交我校。 | |
湖南省 | 纸介质档案 |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证件到所在中学(报名点)领取高考纸介质档案,入学报到时带交我校。 | |
湖北省 | 纸介质档案 | 所有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密封盖章,入学报到时带交我校。 | 全省发放录取新生纸介质档案的时间一般为8月中旬至9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办确定并公布。 |
江西省 | 纸介质档案 | 考生凭院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或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县(区)招考办领取纸质档案,入学报到时带交我校。 | |
贵州省 | 纸质档案 | 考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到学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寄送手续。 | |
云南省 | 纸介质档案 | 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招考办提取,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后考生本人可自带到我校。 | |
甘肃省 | 纸介质档案 |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领取考生档案,入学报到时带交我校。 | |
重庆市 | 纸介质档案 | 考生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后可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报名点领取纸质档案,入学报到时带交我校。 | 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向报名点负责将报名确认表、体检确认表、志愿确认表、各类特征材料、外语口试表等材料装入考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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