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请携带《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档通知书》到档案所在单位将本人档案按规定时间调至我校,档案包括人事档案与组织档案。
档案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
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24
联系电话:0311-80786777
具体说明:
1. 被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档案不再退还,如有特殊情况,调档时间可延至6月底。
应届考生将调档通知书交到本科学校相应主管部门,毕业时由毕业学校统一寄送至我校。
2. 档案转递可由档案管理单位寄发,也可本人寄发(若邮寄,请选择EMS,其他快递方式不接收),或直接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档案转递中务必保证档案的密封完整。
3. 报考“定向就业”(或拟将报考类别改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包括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可不转档案,但务必于2017年4月25日前将签定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定向单位盖章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交至我校研招办,逾期不再受理。
4. 需要转党组织关系的考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入学报到时交所在学院的党委办公室,介绍信填写说明如下:
(1)考生党组织关系在驻河北省会省属高校的:
介绍信抬头为:“河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具体转往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XXX学院”
(2)考生党组织关系不在驻河北省会省属高校的:
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
具体转往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XXX学院”
注:若邮寄,请选择EMS,其他快递方式不接收。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