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17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会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会计学院2017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
根据会计学院现有教学条件和师资情况,2017年拟接收70名(2017年9月5日,学校终审批接受人数70人。)学生转入会计学院学习;凡符合《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会计学院学生均可提出转出申请。
二、转入资格
凡符合《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第二章第五条、第七条规定的,会计学院接收学生提出的转入申请并进行审核。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会计学院不接收学生的转入申请:
(一)有《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情况的。
(二)没有学习过“高等数学”(或同类数学课程)的同学。
三、拟接收转入名单确定
会计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对提出转入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定符合转入资格的申请学生总名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
(一)符合转入资格学生人数不超过70人时,全部列入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
(二)符合转入资格学生人数超过70人时,会计学院将组织面试。参加面试学生名单根据第一学年已经取得的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进入面试阶段学生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
按上述方法确定面试名单时,如果出现后2人及以上同学成绩相同,则按《高等数学》(或其他同类课程)的百分制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取前100人进入面试阶段。
面试结束后,按照申请转入学生第一学年已经取得的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点)、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加权量化评分,按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拟接收的70名转入学生名单。
按上述方法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时,如果出现后2人及以上同学成绩相同,则按《高等数学》(或其他同类课程)的百分制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取前70人进入公示阶段。
四、拟接收转入名单公示及备案
根据《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会计学院将在会计学院主页和会计学院公告栏对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对收到的异议进行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会计学院将审核结果、公示网址等书面材料上报教务处备案。
会计学院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