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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被本科录取考生申请保留高职分类招生录取资格的公告

  2017年07月30日14:17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按照《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高职院校招生录取计划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7】59号)文件精神,2017年被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并被本科高校录取的,直接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现就被本科录取而直接取消我校高职分类招生录取名单进行公告,被本科高校录取一律不得接受到我校办理新生注册报到手续,录取通知直接失效。

    个别考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放弃本科录取的,经审核通过后可保留我校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资格。如需申请放弃本科院校录取资格,保留专科录取资格,考生需填写《放弃本科院校录取资格保留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资格申请表》,并在7月31日17:00前(逾期不再接收申请),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020-87975777,考生申请材料须包含:申请表(需本人和家长签名)、考生身份证、考生准考证复印件、家庭贫困证明材料。

    招生咨询电话:020-87975666

 取消录取资格名单:

序号考号姓名
1张绮婷
2何俊裕
3周映彤
4陈淳
5王鑫昌
6林金强
7黎灯辉
8欧阳满
9简子钦
10关慧仪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7年7月30日

 

 


原标题:2017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被本科录取考生申请保留高职分类招生录取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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