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苏州市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报考2017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及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
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 号)精神,2017 年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市做好教师和教育管理
干部报考2017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报考对象
1.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
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
2.市、县(区)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
当于中学、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素质好,业务较强,身心健康;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
毕业学历人员。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另需大学本科毕业后
3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考组织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工作应在市、县(区)两级教育行
政部门的领导下,由教育人事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报考工作。各地
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各中小学校(单位)要做
好组织发动工作,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的原则,积极推荐符
合条件的教师报考;对于申请报考的对象,单位和教育人事部门
要坚持标准,认真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考程序
1.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简章,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2.网上报名
考生于10 月10 日~10 月31 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
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
报名,每天时间为9:00~22:00,逾期不能补报。苏州地区
考生应选择3214 苏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
3.现场信息确认
已经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江苏省
各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11 月9 日~12 日)携带本人居民身份
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现场采集本人图像、
确认报考信息。逾期(时)将不再办理。
4.准考证下载
考生于12 月15 日~12 月26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5.参加考试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16年 12月
24日~12月 25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超过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 月26 日进行。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复试时间、地点、内
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
6.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
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
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7.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
择优录取。
五、管理及学费
1.经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推荐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录
取时必须与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书,在学习时间、学习经费、生活
待遇、服务期等方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的责任。
各级教育人事部门要对双方的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2.不同专业培养费标准不同,具体可见所报考院校各专业
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有关开展新一轮教师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
和我市推进师资队伍现代化的要求,学费一般由教育主管部门和
所在中小学共同承担,有条件的地区可由教育主管部门从教师培
训经费中全额支出。教育主管部门承担的学费总额一般不超过五
万元人民币。
六、注意事项
1.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略有调整,由原来的在职与
全日制分开考试、分别录取变为一起报名、同一张试卷同时参加
考试,按不同分数线分别录取非全日制和全日制两种学习模式。
各地要严格执行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教育硕士对口领域。对本
省高校和上海地区高校没有的专业领域,可经个人申请、学校同
意,主管教育局人事科(处)审核批准后准予报考其他相近专业
或学校(申报表见附件)。
2.凡拟在江苏省报名考试或报考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以及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华
中师范大学(培训点在吴江区教师发展中心)的考生,在网上报
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
规定》、查阅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以及江苏省
教育考试院和各报考点关于网上报名的网报公告信息。报名信息
经考生确认后任何时候不得修改,因考生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
- 4 -
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
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骨干教师要求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各校必须根据骨干
教师培养规划,认真对照条件,在不影响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的前
提下,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推荐(附学校骨干队伍建设规划)
报主管教育局人事科(处)批准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报考教育
硕士的同等待遇。
4.今年是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变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
统考的第一年,各地要高度重视报考工作。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与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工作结合起来,鼓励一线教师积极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苏州市教育局空
2016年 9月 26日
附件
非对口专业学历(学位)报考申报表
学校(单位):
姓 |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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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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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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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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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正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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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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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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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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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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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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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学科和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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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骨干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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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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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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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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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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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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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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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报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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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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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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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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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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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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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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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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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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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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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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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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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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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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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6年 10月 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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