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招办〔2017〕23号
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
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普通高校在陕招生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7月5日开始,地点设在陕西宾馆。录取分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次进行。各批次录取时间见《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附件)。
二、除提前批次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外,单设本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本科录取分A、 、C三段(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录取不分段),投档录取按三段顺序依次进行。其中A段为军队院校、公安(司法)院校和专业, 段为国家免费医学生,C段为除A、 两段以外的所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和专业。
艺术、体育类录取与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次同时开始,分本科和高职(专科)两段进行。其中,本科录取与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次同时结束,高职(专科)录取与本科二批同时结束。
高职教育单招(“三校生”单招)录取与本科一批同时进行。
参加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可在录取结束后,通过修复投档单的办法下载考生联系电话信息。
三、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四、录取政策、工作流程、现场各工作组联系方式等,请参阅《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指南》。招生院校凭密钥登录https://wz.***.cn或https://wztt.***.cn下载本校录取用户名、密码及录取指南。
五、按照陕价行函〔2005〕75号文件规定,凡参加我省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须按每生30元的标准缴纳招生费。录取前缴费的,请按招生计划数办理银行转账(户名: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账号:;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录取时凭汇款(转账)单复印件或缴费单办理手续,录取后按实际录取数结算。也可在录取时现场缴费。
六、各市、县(区)招办及中学在录取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并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要切实加强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征集志愿填报办法、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按照《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17〕11号)规定执行。
七、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录取各项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要求以及全国高考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信息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不断优化服务,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对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新生录取通知书的递送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
附件
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1.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7月5日—10日17∶00,专科7月11日—12日17∶00。体育、艺术类:本科7月5日—12日,专科7月13日—29日。高职单招与本科一批同时进行。
2.单设本科批次:7月14日22∶00前。
3.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日程如下表:
批次 时间 项目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
第一次模拟投档 |
7月15日 10∶00 |
7月22日 10∶00 |
8月2日 10∶00 |
8月8日 10∶00 |
第二次摸拟投档 |
7月16日 10∶00 |
7月23日 10∶00 |
8月3日 10∶00 |
8月9日 10∶00 |
第三次模拟投档 |
7月17日 10∶00 |
7月24日 10∶00 |
|
|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及录取结束时间 |
7月17日 16∶00 |
7月24日 16∶00 |
|
|
正式投档 |
7月18日 8∶00 |
7月25日 10∶00 |
8月4日 10∶00 |
8月10日 10∶00 |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 |
7月19日 22∶00 |
7月27日 12∶00 |
8月5日 17∶00 |
8月11日 17∶00 |
公布并填报征集志愿 |
7月20日 10∶00 |
7月27日 22∶00 |
8月6日 10∶00 |
8月12日 12∶00 |
定向就业、少数民族班、预科投档 |
7月20日 10∶00 |
7月28日 10∶00 |
|
|
定向就业、少数民族班、预科录取结束 |
7月20日 22∶00 |
7月28日 22∶00 |
|
|
填报征集志愿结束 |
7月21日 8∶00 |
7月28日 22∶00 |
8月7日 8∶00 |
8月13日 20∶00 |
征集志愿投档 |
7月21日 10∶00 |
7月29日 10∶00 |
8月7日 10∶00 |
8月14日 10∶00 |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 |
7月21日 22∶00 |
7月29日 22∶00 |
8月7日 22∶00 |
8月15日 10∶00 |
注:1.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30日8∶00—8月1日22∶00。
2.如某一批次录取因特殊原因延期,此后批次录取时间顺延。
抄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省招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陕西宾馆。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