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人员: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研究生。
2、关于学位论文格式的说明
执行《宁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书写规范》(在二○一○年第三次修订的新版《宁夏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中查看)。
3、论文答辩申请、预答辩与论文评阅
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答辩委员会、论文评阅工作、预答辩、组成与答辩程序、学位审核工作应严格按照《宁夏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 (宁大学位发【2016】)7号文件精神,执行,对具体事宜做补充说明如下:
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之后,认真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从研究生院网上下载),研究生院对课程成绩、学分和其他培养环节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可以向学位点提出答辩申请。
(1)审查合格者,在导师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评语之后,要在学位点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根据学位点的意见或建议,进行认真修改定稿。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具体事宜及流程安排,见《宁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批工作流程》。
(3)学位论文格式及答辩有关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独创性声明及导师签字必须由本人签字,如发现有未签字者,将不授予学位。
4、与本通知一起下发的文件清单
《宁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批工作流程》(附件)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