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校
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民办学院(含独立学院),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考试院(招生办),县(市、区)招生办:
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要求,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平稳推进高考改革,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学生,不断提高社会对招生录取工作的满意度,现就我省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提出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1.成立吉林省2017年高考录取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统筹、指挥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录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2.成立吉林省2017年高考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各类违纪舞弊事件;督察举报信件和举报电话处理情况。
二、录取批次、志愿设置办法
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分为6个科类,即文史、理工农医、体育(文)、体育(理)、艺术(文)、艺术(理)。设置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批、特殊类型招生批、第一批(A、B段)、地方专项计划批、第二批(A、B段)、第三批、提前专科(高职)批、专科(高职)批等9个录取批次。院校志愿数量因批次不同设定1-8个,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017年,除特殊类型招生批外,其他批次生源不足时,均实行网上征集志愿。
在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网上公开征集志愿后仍未完生计划的,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再次网上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中填报的院校志愿数量因批次不同设定1-8个,除艺术类外均按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填报网上征集志愿后,此前各批次(段)填报的志愿均为无效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只面向实施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按国家相关规定降分征集志愿。
军事、公安、武警、司法类院校征集志愿只面向同科类、同类别其他院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
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征集志愿只面向同类别加试合格的考生。
三、录取工作原则
(一)普通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按时提交调档比例申请,及时完成网上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限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录取的普通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按有关普通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普通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二)在各批次、各科类录取结束前,各招生院校应确保录取数不得超过计划数。在每批次后一轮投档前,录取院校不得减少在我省招生计划。
(三)各招生院校投档比例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照100%比例投档,退缺补投。体育类专业投档比例控制在150%以内。艺术类专业各批次在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全部投档。
(四)其它计划性质的招生(含机动计划、定向就业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等)均实行按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院校调档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五)普通高校必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六)普通高校在考生德、智、体、美考核合格,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七)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同一科类报考同一院校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投档,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因考试科目成绩差异排序靠后,并超出投档比例的考生,不能投档。已投档考生非本人原因,不得接受招生院校退档请求。
(八)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若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同一录取批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由院校根据定向志愿考生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九)报考蒙生交换培养指标的考生必须是蒙古族考生,其他考生不予投档及录取。投档后仍未完成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额满为止。
(十)农、林、师类院校(专业)主要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低控制分数线上完不生计划时,在后一次征集志愿时,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在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可适当降分录取。
(十一)各招生院校要按时参加相关批次(段)录取工作。生源充足的院校要及时做好录退,尽快完成录取工作;生源不足需征集志愿的院校,要确定预录取和缺额专业计划的科类和人数,已经预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和调换专业。
(十二)参加我省第一批次录取的一般普通本科院校或专业,应在模拟投档时确定投档比例。如遇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需降分参加网上征集志愿。再不足时,必须执行我省普通本科低控制分数线继续在网上征集考生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减、撤在我省的招生计划。
四、特殊类型招生录取
(一)艺术类院校招生录取
1.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规定,严格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本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高校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艺术类专业列为其他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非艺术类专业列为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变相修改名称后列为招考方向、不得将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列为招考方向。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面向全国招生的院校(不作分省招生计划),由其自行划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均须执行我省确定的艺术类招生录取各批次低控制线。
今年我省艺术类招生本科各批次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本科低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专科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专科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4.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实行统考,合格分数线为200分(不分文、理,不分本、专科),其他艺术类专业未组织省统考,均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或承认其他院校专业校考成绩。
我省省属普通高校艺术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实行统一录取原则,即: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加专业课成绩的100%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未经我院备案,专业省统考或校考不合格,专业校考违规考生不得录取,由于违规录取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投档合格考生是否录取及其所录取专业均由招生院校确定,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由此产生的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理。
6.远程录取系统考生电子档案成绩信息中:我省未组织省统考的音乐类、舞蹈类、戏剧与影视类、特色专业类均按校考合格项录入,标记为“100”。
7.艺术类招生院校在办结网上录取手续之前,须按照《吉林省普通高校2017年艺术招生录取信息反馈表》(见附件2)要求将本校今年艺术招生录取情况(含录取原则、各专业录取新生的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低分等)传真给我院。
(二)体育类院校招生录取
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由院校提前单独组织考试、录取。
2.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警察体育和军事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否则不予投档和录取。我省原则上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进行投档,特殊情况由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投档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3.报考体育生物科学、运动心理、体育管理、体育保健康复、体育新闻专业的考生,不需要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加试。
(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省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试点高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高考。各招生院校在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时,须同时上报相关考生文化课考试校考加试成绩。
(四)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要严格执行有关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除个别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外,试点高校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一般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严禁高校以保送生形式违规录取未经本校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的考生。严禁高校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的学生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五、录取照顾政策
根据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文件精神,我省制定了《吉林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吉教考字[2015]15号),经吉林省招生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报教育部备案。按照规定:我省考生全部按照原始成绩附加政策加分后的特征总分排序、投档,由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凡要求按照考生原始成绩录取的院校,须在本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规定,否则一律按照我省赋分原则进行排序、录取。
六、录取工作要求
(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健全完善相应预案,妥善处理录取期间遇到的各类问题,遇到突发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在录取期间建立值班制度,设置值班电话,及时处理录取期间考生咨询及信访有关事项。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安排专人接访,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完善申诉受理和争议仲裁办法,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三)录取期间每晚22时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当天录取考生信息,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吉林教育电视台信息网、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信息网等平台上发布,同时发送至各地招生办,供考生免费查询。
(四)录取院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同时在其网站上必须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和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七、相关注意事项
(一)各录取院校在预录取考生后,须根据本校计划,在修改录取方式中填上相应的录取方式(20统招;21定向;22预科;23免费师范生;24国防生;25高水平运动队;26高水平艺术团;28自主招生;29免费医学定向;30民族班;52保送生;53小语种;54单考单招;55运动训练;56特殊教育;57少年班;58高职班;59国家专项计划;60省属免费师范定向;61高校专项计划;62地方专项计划;63综合评价),如果没有填写录取方式的,系统默认录取方式为“统招”,各校必须认真填写。
(二)院校使用主密钥到北京同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网站下载院校登录的用户名及密码,下载地址为:或。 北京同方信息安全技术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10-62988822。
招生院校也可使用秘钥到https://221.8.13.18或https://202.198.91.3下载院校密码。
(三)录取现场通讯方式
电 话:0431-84605865
传 真:0431-84605883;84605886
省教育考试院远程服务器地址:
[联 通]: 202.198.91.15或者202.198.91.16
端 口 号:32339
[教育网]: 202.198.91.5或者202.198.91.6
端 口 号:32339
信息交互平台地址:
[联 通]:221.8.13.18
[教育网]: 202.198.91.3
(四)经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除军事、武警院校外,公办院校每录取1名本科生,须交纳招生费30元/生;其他各类生源,须交纳招生费50元/生。凡在我省招生的有关高校应在9月30日前,按在我省实际招生人数将招生费汇至我院,请公办院校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公办本科”录取人数。
单位名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账 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珠海路支行
联 行 号:
联系电话或传真:0431—84605015
附:1.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考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2.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招生录取信息反馈表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6月17日
附件1
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考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一)录取工作准备
日期 |
时间 |
工作单位 |
工作任务 |
要求 |
备注 |
6月29日-7月3日 |
全天 |
考试院 |
录取工作准备、录取数据准备、录取环境创建、录取场地布置。 |
5天内完成 |
|
7月7日前 |
全天 |
考试院 |
审核、确认港澳自主招生院校录取数据 |
正式投档前完成 |
|
7月1日 |
全天 |
考试院 |
公布军检线 |
||
7月2日起 |
全天 |
相关部门 |
组织军事、公安、司法类等合格考生进行体检、面试 |
||
7月6日前 |
全天 |
相关部门 |
回传军事、公安、司法类考生体检、面试数据 |
(二)本科阶段录取(本科7月4日-8月16日)
1.提前批(艺术类)录取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工作单位 |
工作任务 |
备注 |
7月4日 |
8:00 |
考试院 |
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
|
7月8日 |
17: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7月9日 |
8:00—12:00 |
考试院 |
第一轮公布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15: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高校投放征集考生的电子档案 |
||
7月10日 |
10: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2:00-16:00 |
考试院 |
第二轮公布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18: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高校投放征集考生的电子档案 |
||
7月11日 |
18: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7月12日 |
8:00—12:00 |
考试院 |
第三轮公布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15: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高校投放征集考生的电子档案 |
||
20:00 |
考试院 |
院校上传数据,结束本批次录取 |
||
有关院校 |
||||
22:00 |
考试院 |
核对计划、整理数据 |
2.提前批(文史、理工农医及体育类)录取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工作单位 |
工作任务 |
备注 |
7月4日 |
9:00 |
考试院 |
投放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一志愿电子档案 |
提前投放 |
7月9日 |
9:00 |
考试院 |
投放文史、理工农医及体育类院校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
7月11日 |
9: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1:00 |
考试院 |
投放文史、理工农医及体育类院校二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
7月12日 |
10: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4:00 |
考试院 |
投放文史、理工农医及体育类院校三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
7月13日 |
10: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4:00-18:00 |
考试院 |
第一轮公布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7月14日 |
8: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高校投放征集考生的电子档案 |
|
18: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7月15日 |
8:00-12:00 |
考试院 |
第二轮公布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15: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高校投放征集考生的电子档案 |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22:00 |
考试院 |
院校上传数据,结束本批次录取 |
||
有关院校 |
||||
23:00 |
考试院 |
核对计划、整理数据 |
3.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工作单位 |
工作任务 |
备注 |
7月16日 |
8:00 |
考试院 |
投放国家专项计划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
10: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4:00-18:00 |
考试院 |
第一轮公布未完成专项计划的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19: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院校投放征集考生电子档案 |
||
21: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7月17日 |
10:00-14:00 |
考试院 |
第二轮公布未完成专项计划的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16: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院校投放征集考生电子档案 |
||
18:00 |
考试院 |
院校上传数据,结束本批次录取 |
||
有关院校 |
||||
20:00 |
考试院 |
核对计划、整理数据 |
4.特殊类型招生批录取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工作单位 |
工作任务 |
备注 |
7月18日 |
9:00 |
考试院 |
第一批A段模拟投档 |
|
15:00 |
有关院校 |
确定投档比例 |
||
18:00 |
考试院 |
根据院校提供的投档比例,再次模拟投档 |
||
7月19日 |
10:00 |
有关院校 |
确定终投档比例 |
|
考试院 |
根据院校确定的终投档比例,进行终模拟投档 |
|||
有关院校 |
提交失效考生名单 |
|||
14:00 |
考试院 |
投放特殊类型招生合格考生电子档案 |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6:00 |
有关院校 |
上传预录取数据 |
||
20:00 |
考试院 |
核对计划、整理数据 |
5.第一批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1)第一批A段(文史、理工农医、艺术类)录取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工作单位 |
工作任务 |
备注 |
7月20日 |
8:00 |
考试院 |
投放文史、理工农医类平行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同时投放艺术类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7月21日 |
14: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艺术类一志愿录取结果 |
艺术类 |
17:00 |
考试院 |
投放艺术类二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艺术类 |
|
19: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文史、理工农医类录取结果 |
||
7月22日 |
8:00-12:00 |
考试院 |
第一轮公布文史、理工农医类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文史、理工农医类征集志愿 |
|||
14: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艺术类二志愿录取结果 |
艺术类 |
|
15: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高校投放文史、理工农医类征集考生电子档案 |
||
17:00 |
考试院 |
投放艺术类三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艺术类 |
|
7月23日 |
18: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文史、理工农医类录取结果 |
|
审核、确定艺术类三志愿录取结果 |
艺术类 |
|||
7月24日 |
8:00-12:00 |
考试院 |
第二轮公布文史、理工农医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同时公布艺术类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含艺术类 |
||
15: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高校投放征集考生电子档案 |
含艺术类 |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文史、理工农医类、艺术类录取结果 |
含艺术类 |
||
21:00 |
考试院 |
院校上传数据,结束本批次录取 |
含艺术类 |
|
有关院校 |
||||
22:00 |
考试院 |
核对计划、整理数据 |
(2)第一批B段(文史、理工农医类)录取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工作单位 |
工作任务 |
备注 |
7月25日 |
8:00 |
考试院 |
投放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
15: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8:00 |
考试院 |
投放二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
7月26日 |
18: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7月27日 |
8:00-12:00 |
考试院 |
公布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14: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院校投放征集考生电子档案 |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20:00 |
考试院 |
院校上传数据,结束本批次录取 |
||
有关院校 |
||||
21:00 |
考试院 |
核对计划、整理数据 |
6.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工作单位 |
工作任务 |
备注 |
7月28日 |
8:00 |
考试院 |
投放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
10: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2:00-16:00 |
考试院 |
第一轮公布未完成专项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18: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院校投放征集考生电子档案 |
||
20: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7月29日 |
8:00-12:00 |
考试院 |
第二轮公布未完成专项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14: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院校投放征集考生电子档案 |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8:00 |
考试院 |
院校上传数据,结束本批次录取 |
||
有关院校 |
||||
20:00 |
考试院 |
核对计划、整理数据 |
7.第二批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1)第二批A段(文史、理工农医、艺术、体育类)录取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工作单位 |
工作任务 |
备注 |
7月30日 |
8:00 |
考试院 |
投放文史、理工农医、艺术类、体育类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含艺术类、体育类 |
7月31日 |
20: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文史、理工农医、体育类一志愿录取结果 |
含体育类 |
审核、确定艺术类一志愿录取结果 |
艺术类 |
|||
8月1日 |
8:00 |
考试院 |
投放平行志愿(2-8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含体育类 |
10:00 |
考试院 |
投放艺术类二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艺术类 |
|
20: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文史、理工农医、体育类平行志愿录取结果 |
含体育类 |
|
8月2日 |
11: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艺术类二志愿录取结果 |
艺术类 |
14:00-18:00 |
考试院 |
第一轮公布文史、理工农医、体育类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文史、理工农医、体育类征集志愿 |
|||
15:00 |
考试院 |
投放艺术类三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艺术类 |
|
8月3日 |
8: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高校投放文史、理工农医、体育类征集考生电子档案 |
含体育类 |
17: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文史、理工农医、体育类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
含体育类 |
|
审核、确定艺术类三志愿录取结果 |
艺术类 |
|||
8月4日 |
8:00-12:00 |
考试院 |
第二轮公布文史、理工农医、体育类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同时公布艺术类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文史、理工农医、艺术、体育类征集志愿 |
|||
15: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高校投放征集考生电子档案 |
含艺术类、体育类 |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21:00 |
考试院 |
院校上传数据,结束本批次录取 |
含艺术类、体育类 |
|
有关院校 |
(2)第二批B段(文史、理工农医类)录取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工作单位 |
工作任务 |
备注 |
8月5日 |
8:00 |
考试院 |
投放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
18: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8月6日 |
16:00 |
考试院 |
投放“平行志愿”(2-4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
8月7日 |
14: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8月8日 |
8:00-12:00 |
考试院 |
公布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8月9日 |
8: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高校投放征集考生电子档案 |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20:00 |
考试院 |
院校上传数据,结束本批次录取 |
||
有关院校 |
||||
22:00 |
考试院 |
核对计划、整理数据 |
8.第三批(文史、理工农医类、体育类)录取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工作单位 |
工作任务 |
备注 |
8月10日 |
8:00 |
考试院 |
投放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
8月11日 |
14: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6:00 |
考试院 |
投放 “平行志愿”(2-7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
8月12日 |
16: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8月13日 |
8:00-12:00 |
考试院 |
第一轮公布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15: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高校投放征集考生电子档案 |
||
8月14日 |
16: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8月15日 |
8:00-12:00 |
考试院 |
第二轮公布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15: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高校投放征集考生电子档案 |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8月16日 |
14:00 |
考试院 |
院校上传数据,结束本批次录取 |
|
有关院校 |
||||
20:00 |
考试院 |
核对计划、整理数据 |
(三)专科(高职)阶段录取(专科8月17日-8月26日)
1.提前专科(高职)批(艺术类)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工作单位 |
工作任务 |
备注 |
8月17日-18日 |
每天8:00-16:00 |
考生 |
网上填报提前专科(高职)批、专科(高职)批志愿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8月20日 |
8:00 |
考试院 |
投放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
8月21日 |
11: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4:00 |
考试院 |
投放二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
8月22日 |
9: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1:00 |
考试院 |
投放三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
18: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8月23日 |
8:00-12:00 |
考试院 |
公布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15: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高校投放征集考生电子档案 |
||
17: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20:00 |
考试院 |
院校上传数据,结束本批次录取 |
||
有关院校 |
2.专科(高职)批(文史、理工农医、体育类)录取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工作单位 |
工作任务 |
备注 |
8月22日 |
8:00 |
考试院 |
投放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
18: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8月23日 |
8:00 |
考试院 |
投放 “平行志愿”(2-6志愿)考生电子档案 |
|
18: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8月24日 |
08:00-12:00 |
考试院 |
第一轮公布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15: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高校投放征集考生电子档案 |
||
8月25日 |
10: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4:00-18:00 |
考试院 |
第二轮公布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8月26日 |
9:00 |
考试院 |
缺额高校投放征集考生电子档案 |
|
16:00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8月27日 |
08:00-12:00 |
考试院 |
第三轮公布未完成计划高校和专业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落选考生 |
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
14:00 |
考试院 |
向缺额高校投放征集考生电子档案 |
||
有关院校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20:00 |
考试院 |
院校上传数据,结束本批次录取。 |
||
有关院校 |
||||
22:00 |
考试院 |
核对计划、整理数据 |
附件2
吉林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招生录取信息反馈表
招生院校名称:
科类 |
录取专业 |
计划数 |
录取数 |
综 合 成 绩 |
录取文化课成绩 |
录取专业课成绩 |
||||
高分 |
低分 |
高分 |
低分 |
高分 |
低分 |
|||||
文 科 艺 术 |
||||||||||
文科合计 |
||||||||||
理 科 艺 术 |
||||||||||
理科合计 |
||||||||||
录 取 原 则 |
(分科类、详细填写) |
|||||||||
填 表 人 |
办公或录取现场电话 |
移 动 电 话 |
||||||||
备注:1.在办理网上录取结束手续前,参照此表将贵校艺术招生录取信息传真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现场传真:0431-84605883或84605886
2.表中所列的“综合成绩”是指考生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加专业课成绩所占比例的总分。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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