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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关于余杭区各类高中集中统一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04日15:20  杭州市余杭区技工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文件

 

余教201747

 

 

 

关于2017年余杭区各类高中集中统一招生

录取工作的通知

 

区各中学:

根据《余杭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余杭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余教〔20172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余杭区各类高中集中统一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及填报要求

集中统一招生录取共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为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纳入第一批次的职业高中招生名额,控制在其招生计划的10%左右);第二批为第一批次未录满的学校和职业高中。

第一批次设置3个志愿和2个服从调剂志愿(分别为公办普高服从调剂、民办普高服从调剂);第二批次设置3个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志愿(职高服从调剂),职业学校分专业大类进行录取。

志愿填报按中考成绩,共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填报为第一批次志愿;第二次填报为第二批次志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两类学校可以兼报。

具体招生计划及代码见我局印发的《余杭区2017年各类高中报考指南》(简称:《指南》)。考生及家长应在认真阅读我局印发的《指南》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

(二)志愿填报时间与方式

1.第一次填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已被各类高中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于2017年6月27日8:00至2017年6月28日12:00登录余杭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zk.yhjy.gov.cn:88/syslogin.aspx是唯一网址,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填报集中统一招生学校。6月28日12:00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关闭后,考生已报志愿将不得更改。请考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报。

余杭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于6月28日下午在所在初中学校办理报考志愿确认手续(仅是对在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关闭前考生后填报的志愿进行确认,不能对已报志愿进行更改,下同);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外地初中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的子女,于6月28日下午到各辅导站办理报考志愿确认手续。

2.第二次填报

凡第一批次未被录取或未参加第一次志愿填报的考生,可登录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参加第二次志愿填报。填报志愿时间2017年7月2日8:00至2017年7月3日12:00。7月3日12:00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关闭后,考生已报志愿将不得更改。办理报考志愿确认手续时间7月3日下午

其余要求与第一次填报志愿一致。

二、计分与划线

(一)计分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为文化课考试成绩加上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600分。

(二)加分:考生加分按《余杭区2017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办法》(附件1)执行。

(三)划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报考学生的志愿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划定各等级学校、各批次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

(一)录取原则

以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根据学生所填报志愿,按中考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不含加分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科学成绩、政治社会成绩高低确定先后名次)。

(二)录取程序

首先录取第一批次,当第一批次录取完成后,再根据考生第二次填报的志愿依次录取第二批次。同一批次按志愿次序录取,即各招生学校按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和学校可录取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分数线。当考生已上该批次分数线而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则移至第二志愿学校,如第二志愿学校仍有招生名额则继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第二志愿学校招生已满,则移至第三志愿学校。

当考生所填志愿学校均不能录取时,将根据考生调剂志愿。考生如服从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如不服从调剂,则不予录取。

考生按规定程序和所填报志愿被所报考学校录取以后,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四、学生报到、注册

学生录取后,凭余杭区教育局印发的录取通知书、成绩单录取学校的入学须知,按时到学校报到、注册。

五、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闲林职高学前教育专业浙商大?文昌留学预科班及临平职高汽修专业中澳合作班(拟开设)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及预登记,面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2.集中统一招生志愿填报工作在中考成绩揭晓后进行,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可以互相兼报。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浙价费〔2009〕161号)要求,考生应根据自己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合理、慎重、理智确定报考的类别和学校。

特别提请考生注意的是:选择填报民办普通高中浙商大·文昌留学预科班临平职高汽修专业中澳合作班时,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3.职业学校专业安排

普通专业安排根据学生专业大类录取情况、结合各校招生计划,由学校确定专业安排办法。

职业高中招生计划10%左右的录取名额,依据各校指定专业大类与人数,安排在第一批录取。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学校

专业代码

专业大类名称

第一批招生计划

临平职高(技工学校)

101

临平职高会计类

25

102

临平职高商贸类

50

103

临平职高旅服类

25

104

临平职高数控类

25

105

临平职高机电类

25

106

临平职高汽修类

25

108

临平职高计算机类

25

合计

200

良渚职高

201

良渚职高环保类

20

204

良渚职高烹饪类

20

合计

40

乔司职高

301

乔司职高服装类

20

302

乔司职高建筑类

20

合计

40

闲林职高

401

闲林职高学前教育(五年一贯制)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40

402

闲林职高学前教育(五年一贯制)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40

404

闲林职高电子类

10

合计

90

商贸职高

501

商贸职高商贸类

20

503

商贸职高旅服类

10

504

商贸职高美术类

10

合计

40

 “3+2”及“五年一贯制”专业根据学生专业大类录取情况,由学生自愿申请,学校以中考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4.中专招生安排

报考中专的考生登陆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进行志愿填报,填报时间按我区各类高中招生第二次填报志愿同样要求。报考中专的考生应根据《2017年杭州市中专招生手册》中的招生学校(专业)批次及中专投档录取方式的特点,填报具体招生学校与专业志愿。中专具体招生计划及代码见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17年杭州市中专招生手册》。中专类招生录取工作由杭州市考试院负责。

中专与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两类学校不得兼报。

5.招生市场录取

未完生计划的高中段学校根据本校招生计划与未被第一、二批次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则上市场招生仅面向职业高中未录满的专业。

 

 

附件:1.余杭区2017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办法

2.余杭区2017年各类高中招生网上志愿填报须知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17419

附件1:

余杭区2017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办法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余杭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余教〔20172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培养和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一、加分办法

(一)加分范围

  1.体育类

(1)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2)初中教育阶段余杭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或杭州市中小

学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和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三名获得者。

(3)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下同)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2.艺术类

(1)初中教育阶段余杭区中小学艺术节或杭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绘画、书法、工艺摄影等上述所列类别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2)初中教育阶段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文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获得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3.科技类

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获得者(均为第一作者1人)。

4.其他类

(1)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下同),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一年以上,下同)。

(2)少数民族考生。

(二)加分额度

1.三侨考生,外籍华人的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升学总分各加5分

2.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上述第1—3类加分范围中认可的体育、艺术、科技竞赛项目获奖的个人升学总分按以下额度加分:

(1)浙江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加5分;

(2)杭州市级一、二等奖或前三名者加5分;

(3)余杭区级一、二等奖或前三名者加2分;

(4)团体二人以上、四人及以下获奖按加分平均分配至个人,四人以上不加分;

(5)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者加5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同类同项目(如体育类中的100米与跳远、艺术类中的独奏与协奏等),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或项目(如体育类与艺术类、艺术类与科技类、科技类与其他类;音乐与书法、球类与田径等)可累计加分。

上述四类累计加分高不得超过10分。

(三)特殊情况加分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文件的精神,特殊情况加分对象为军人子女(含武警部队官兵子女),具体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1.满足下列条件的军人子女,可申请加30分:烈士子女;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2. 满足下列条件的军人子女,可申请加20分:作战部队军人子女;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三等战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受正大军区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子女。

3. 满足下列条件的军人子女,可申请加5分:除上述(1、2类)以外的其他军人子女。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高分进行加分。

符合军人子女加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或其他类加分条件的,可与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中获得的加分进行累计,但终所获加分高不得超过15分;符合军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的加分。

二、申请与审核程序

需申请加分的考生,到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余杭区2017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附件,以下简称《登记表》),申请加分的考生请按以下申请和审核程序进行。

1.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填写完整的《登记表》(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的《登记表》须经区体育局审核盖章)与相关证书或有效证明等一并交所在初中学校。

2.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将填写完整的《登记表》(余杭户籍的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盖章;户籍为区外的,需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以上相应部门审核盖章)以及能证明民族身份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复印件(各1份)一并交所在初中学校。

3.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考生、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分别由区侨办、区台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后交所在初中学校。

4.申请特殊情况加分的考生,将填写完整的《登记表》以及能证明父母的相应证书或相关部队政治部(处)、民政部门证明,由民政局优抚科审核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所在初中学校。

所在初中学校对申请加分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校内公示3天,如无异议,由学校汇总造册(附《登记表》、有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于5月12日前报辅导站,5月17日前各辅导站上报高中教育科核准后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余杭区2017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考生登记表

学校

 

姓名

 

性别

 

学籍辅号

 

序号

   

属何类加分或

何种奖励等级

申报加

分额度

1

三侨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港、澳、台籍考生,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

 

 

2

初中教育阶段区艺术节获奖者

 

 

3

2016年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获奖者

 

 

4

市  级

体育、艺术、科技比赛

 

 

5

省  级

体育、艺术、科技比赛

 

 

6

国家级

体育、艺术、科技比赛

 

 

7

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8

军人干部、功臣、烈士、病残驻边等子女

 

 

累计加分

 

学校审核

意见

学校(章)

审核人(签字):

累计复印件份数

 

审批意见

(相关部门)

 

 

审批人(签字):          部门(盖章):            

审批日期:

注:1.申请加分考生必须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或书面证明原件。

2.本表一式两份(可复印)。

3.三侨考生,港、澳、台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分别由区侨办、台办、民族宗教事务局、区人社局、民政局审核,并在《登记表》中“审批意见”栏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少数民族中为区外户籍学生的,请到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以上相应部门盖章。

 

余杭区2017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考生汇总表

 学校 

 

序号

学籍辅号

姓名

性别

初中学校

申请加分说明

申请加分

审核情况备注

实际得分

 

 

 

 

 

 

 

 

 

 

 

 

 

 

 

 

 

 

 

 

 

 

 

 

 

 

 

 

 

 

 

 

 

 

 

 

 

 

 

 

 

 

 

 

 

 

 

 

 

 

 

 

 

 

 

 

 

 

 

 

 

 

 

 

 

 

 

 

 

 

 

 

 

 

 

 

 

 

 

 

 

 

 

 

 

 

 

 

 

 

 

 

 

 

 

 

 

 

 

 

 

 

 

 

 

 

 

 

 

 

 

 

 

 

 

 

 

 

 

 

 

 

 

 

 

 

 

 

 

 

 

 

 

 

 

 

 

 

 

 

 

 

 

 

 

 

 

 

 

 

 

 

 

 

 

 

 

 

 

 

 

 

 

附件2:

余杭区2017年各类高中招生网上志愿填报须知

 

一、登陆及密码修改(请考生详细阅读登陆界面下方的《操作手册》)

1.2017年余杭区各类高中招生的集中统一招生实行网上志愿填报,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登陆余杭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zk.yhjy.gov.cn:88/syslogin.aspx是唯一的网址,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和志愿填报。

2.考生以中考准考证号作为用户登录名,初始密码是学生学籍系统证件编号(即身份证号)的后六位数。考生初次登陆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后,须首先更改密码,密码须采用字母和数字相结合的方式,密码长度为六位,切忌使用电话号码、生日等作为密码。考生个人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谨防密码外泄,凡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操作流程

1.考生在网上志愿填报前,应认真阅读《余杭区2017年各类高中报考指南》,了解2017年余杭区各类高中招生政策及招生学校(专业)的相关信息。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2017年余杭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后,在左侧的“菜单栏”中选择所要填报的批次,然后依次在下拉框中选择填报学校或职业学校的专业大类。

3.考生志愿输入完毕后,请仔细核对,如有错误则进行更改,核对无误后点击“志愿保存”。考生只有在点击“志愿保存”,且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后,所填报的志愿数据才被系统接受,否则填报信息无效,建议考生完成志愿填报后重新再登陆系统查看自己的志愿填报情况是否无误。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内,考生可重新登录系统进行志愿修改。

4.考生须对本人所录入的志愿信息的准确性负责,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关闭后,考生不能再登陆修改志愿。为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前网络拥堵、停电、断网、计算机损坏等意外情况,考生应适时填报志愿,以免错过时间。逾期未上网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5.集中统一招第一次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6月27日8:00至6月28日12:00)截止后,初中应届毕业生于6月28日下午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2017年余杭区各类高中集中统一招生考试报考信息反馈表》,并签字确认;其他考生于6月28日下午到各辅导站领取《2017年余杭区各类高中集中统一招生考试报考信息反馈表》,并签字确认。

6.集中统一招生第二次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7月2日8:00至7月3日12:00)截止后,初中应届毕业生于7月3日下午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2017年余杭区各类高中集中统一招生考试报考信息反馈表》,并签字确认;其他考生于7月3日下午到各辅导站领取《2017年余杭区各类高中集中统一招生考试报考信息反馈表》,并签字确认。

7. 中专与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两类学校不得兼报。


原标题:2017年关于余杭区各类高中集中统一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面向三校生 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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