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抓好《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规划》(湘教通〔2014〕311号)的贯彻落实工作,特制定《长沙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教育局
2014年9月15日
长沙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讨论稿)
根据《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教技术〔2012〕5号)、《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湘教通〔2014〕311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我局决定从2014年9月开始,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内容
1、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长沙市《实施教育强市战略,加快创业富民进程》和《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教技术〔2012〕5号)、《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为指导,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为目标,以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尝试融合为重点,通过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含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显著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我市基础教育信息化水平,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原则
1、深度融合原则
积极利用信息化成果,以信息技术应用手段和培训课程资源为载体,推行混合式培训,引导教师将信息技术引入教学全过程,推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深刻变革,通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2、应用导向原则
坚持把应用作为提升工程实施的切入点、着力点和核心要务。通过信息技术深入应用于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中,改变教师与学生传统的“教与学”的模式,构建形成内容更加多元、方式更加灵活、目标更加多样的新型教学环境,实现教材多媒化、资源全球化、教学个性化,学习自主化和环境虚拟化。
3、按需施训原则
充分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遵循教师专业成长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规律,以需求为导向,合理设计培训项目,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有效解决教学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
4、分层推进原则
按照先易后难,先骨干后全员、逐步推进的方式,构建市、区县(市)、校三级培训体系,强化信息技术应用骨干教师培训,打造一支教育理念先进、信息技术应用及研究能力强、覆盖各学科、各学段的骨干教师队伍和培训者团队,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以骨干带全员、点面结合,分层推进,确保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三、目标任务
从2014年9月起,以“长沙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骨干班”和“长沙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员培训班”为培训方式,以市、区县(市)、校三级培训为主体,分年度、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到2017年,全面完成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和测试认证。具体任务安排如下:
全市按2:3:3:2的分配比例,分4年完成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
2014年全市计划完成12000名左右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
2015、2016年全市分别计划完成18000名左右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
2017年全市计划完成12000名左右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
组织全员培训时,在培训当年距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教师,可以不再参加培训。
各级培训机构根据所辖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报教育主管理部门备案。各区、县(市)教育局将培训计划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组织与实施
1、培训管理与分工
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工程办”),负责全市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领导和协调。
各区县(市)教育局成立工程办,负责所辖范围内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领导和协调。
长沙教育学院、各区县(市)教师培训机构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当地教育局要求,负责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市级培训:长沙教育学院负责提升工程市级骨干教师、全市高中教师、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县级培训:区县(市)教师培训机构负责本级提升工程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校本研修:参培教师所在学校或乡镇中心校负责组织和实施,培训项目承担机构负责跟踪指导。
监测与评价:市县两级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培训效果的检测、评价;培训优秀案例的收集、申报。
2、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依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执行,包括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和应用信息技术支持教师专业发展三个方面。
(1) 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重在帮助教师树立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意识,学会操作常用信息技术设备,运用通用软件和学科软件,使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数字教育资源的获取、加工和制作等。注重在多媒体空间教学环境下,通过学科案例教学,引导教师合理应用信息技术优化导入、讲解、启发、示范、指导、技能训练、总结与复习、评价等教学环节。
(2)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重在帮助教师在网络和移动学习环境下,合理应用信息技术优化学习任务设计、学习小组组织与管理、学习过程监控、学习评价等环节,有效指导和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
(3) 应用信息技术支持教师专业发展:重在帮助教师利用工作坊、网络研修社区等,有效进行合作学习,开展协同备课、经验分享、课例研究、专题研讨、教学反思等校本及区域研修活动,促进终身学习,实现教师专业自主发展。
3、培训模式
全员培训采取混合式培训模式,即“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网络研修+校本研修”。强化任务驱动,突出实践导向,有效实施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将问题解决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实践相结合,优化培训课程资源,推动教师学用结合。
(1)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主要依托县级及以上教师培训机构和培训基地学校组织实施,通过组建以一线学科骨干教师为主体、信息技术理论与技术专家为支撑的培训专家团队,结合不少于10个学科案例教学,采用案例“观摩、解读、研讨、实践、评价”的培训流程,强化情境体验,帮助教师更新教学设计理念,掌握信息技术应用手段和提升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能力,解决教师在教学中遇到的普遍性、实用性、关键性问题,实现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和教师教学负担、打造高效课堂、提高教学质量的目标。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网络研修:主要组织教师通过网络研修平台进行网络课程学习、交流和探讨,以任务驱动为主线,根据教师需求,确定研修主题,设计系列课程模块,将必修与选修相结合,明确线上与线下研修任务,着重解决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需要掌握但在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中尚未掌握的理论与技术方面的问题。网络研修时间不少于30学时。
(3) 校本研修:实施基于网络的校本研修,建立“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设计系列校本研修活动,组织教师将所学习掌握的信息技术理论与技术手段应用于教学实践,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打造师生负担轻、教学效果好的优质课堂。校本研修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测评模式
按照“以评促学、以评促用”的基本原则,在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过程中,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诊断测评、培训测评及发展测评工作,激发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的主动性。
(1) 诊断测评:即训前测试。由教师利用网上测评系统进行自测为主,测试内容涵盖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各项指标,帮助教师了解自身不足,找准发展短板,确定培训目标,为教师有效选学提供依据。
(2) 培训测评:即训中测试。重在衡量教师的参训成效,包括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网络研修及校本研修成效。主要由培训机构针对教师参加培训的过程表现情况进行评价。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主要评价指标为:培训课程完成数量;作业完成数量和质量;学习考勤和学习态度;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资源利用、课件开发和课堂教学实践操作的成效等。网络研修主要评价指标为:网络课程学习完成数量;网络在线学习、讨论时长;参与交流讨论发言发帖的数量与质量等。校本研修主要评价指标为:参与研修学时数量;主题研修、讨论交流及课堂教学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成效等。培训机构应会同中小学校将教师线上课程学习成效、线下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和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证明等作为重点进行考核。培训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评结果根据得分情况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
(3) 发展测评:即训后测试,采取上机测试形式完成。重在通过测评系统,注重利用案例开展情境测评,评定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教师在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后,由省工程办统一组织上机测试,组考工作由各培训基地学校或培训机构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测试内容依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要求确定,测试系统和题库由省工程办负责开发、制定。上机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5.证书颁发与应用
(1) 证书颁发:教师经培训测评合格及以上者,颁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结业证书(市县两级培训分别由市级或县级工程办颁发)。教师经培训测评和发展测评合格及以上者,由省工程办颁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中级证书)。
(2) 证书应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结业证书作为教师培训学分登记依据,每1学时记1学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中级证书)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教师聘用、特级教师评审、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与教师考核奖励直接挂钩。
6.统筹与衔接
2014年9月底以前已获得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中级证书的教师,由市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网络测评。对测评不合格的教师,应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参加不少于3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网络自主选学。教师通过网络学习平台自行完成课程选学任务,并根据学习平台评价数据反馈结果,形核结论,考核合格者由市级或县级工程办颁发3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结业证书,同时将培训学时计入教师培训学分。为避免教师重复培训,对正在实施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各区县(市)要将培训模式、培训内容、课程设置等调整到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相一致的要求上来。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市)教育局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强领导,增强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提升工程总体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王建华为组长、副局长邓芸、缪雅琴为副组长,局教师工作处、办公室、财务处、基教处、信息化办公室、长沙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提升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提升工程的总体规划、方针政策制订和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市级工程办公室,由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长沙教育学院负责人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长沙市教科院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内中小学教师信息机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规划制定、具体问题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等。
2.落实专项经费
市本级每年从教师培训和信息化专项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市级骨干培训、市级全员培训和资源开发等。各区、县(市)教育局也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本地教师培训机构开展骨干培训与全员培训,要加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硬件投入,为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基础保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单位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为本单位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
3.完善监督机制
市工程办将采取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市直学校及各区、县(市)教育局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进行监管评估,定期通报评估结果。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纳入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校长考评和教师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重点加强对中小学校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监督评估。同时,要完善管理体制,建立有利于工程实施的质量监管机制,对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不断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
4.营造应用氛围
高度重视舆论导向作用,凸显教育信息化在教育改革发展全局中的地位与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动员,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提升工程,主动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要广泛宣传教师和学生依托空间平台开展网络教研、在线研讨和空间互动的教学新形式,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要以网络环境下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主题,适时组织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优秀课例征集和教师网络空间建设与应用评优等活动,充分发掘、推广应用成果,督促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形成良好应用氛围。积极探索示范性教师网络研修社区、网络名师工作室、网络课堂、名师空间课堂、专递课堂建设应用等工作举措,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创新。
附:1、《2014-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与考试实施推进方案》
2、《2014年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市级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培训与考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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