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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阳学院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学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15日17:56  贵阳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学生工作处(部)文件

 学通字(2017)11号 

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学生

申请2017-2018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

通  知

 

各教学院: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转发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学生申请2017-2018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提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续贷学生申请2017-2018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时,需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按照《贵州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转发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有关要求,各教学院组织有贷款意向的在校学生在6月7日之前完成续贷声明的填写工作,6月8日起学校将对网上申请续贷的学生进行在线审核。过时未申请的不予受理!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不少于100字);申请贷款金额只能填写学生下一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之和,且高不超过8000元。学生要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完成后进行提交。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我校资助管理中心不予审核,并退回学生重新填写。

二、今年不再组织学生填写《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如有学生确实需要出具纸质资格认定证明,请以教学院为单位统计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提醒学生及时上交贷款回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7月3日至9月29日(之前为预申请受理时间),请各教学院提醒学生在此期间和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于暑假期间妥善办理好贷款相关手续。 9月份返校后及时将贷款回执上交教学院负责贷款工作的老师,以学院为单位上交校资助管理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银行的贷款学生

 对于非国开行贷款的其他银行贷款的学生,请提醒学生及时与生源地、贷款银行联系,需要在校期间办理的相关证明手续请于放假前办理完毕。

 

 特此通知,请各教学院及时提醒学生办理,逾期后果自负。

 

 

 

                                                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8日


原标题:2017年贵阳学院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学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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