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机构,各单位:
为鼓励我校教师、科研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高层次和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带动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发展,学校决定设立重大项目培育资助计划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有意向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项目。
二、资助额度及经费划拨
本年度共资助5-6项,资助经费额度为每项5万元。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分阶段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首席专家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且具有正高级;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学术水平,学风优良,责任心强,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职责;必须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的任意一类项目。
(二)要求组织一支结构合理、能实际参与到课题研究的研究团队。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联合申报,鼓励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结合开展合作研究。
(三)培育项目重点关注研究项目的创新性和申报国家社科或教育部重大项目的可能性。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1.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2.项目申请的核心内容已获得国家、教育部重大项目资助的;3.低水平重复研究。
四、组织方式
申报方式:学院推荐申报和社科处组织相结合。
评审程序:采取现场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
五、培育期限及结项要求
(一)培育期为3年。
(二)结项要求:以项目主体内容申报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
六、工作要求
(一)课题设计要求体现新的学科增长、交叉学科发展需求,要把握国内外科学研究的前沿和动态,体现出很高的研究价值,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
(二)为做好这项工作,要求学校社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都必须申报;凡经过培育的项目获批国家或教育部重大项目的,在符合学校博士生导师遴选基本条件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可直接增补为博士生导师。
(三)申请者下载并填写《贵州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培育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于3月1日前将纸质版1式5份(双面打印)及电子版送到社科处项目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待《贵州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正式下发后,按照规定实施。
电话:0851-83227127;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培育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月9日
原标题:2017年关于启动贵州师范大学社科重大项目培育资助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