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学部(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要求,北京语言大学将继续在本科生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同时,组织开展2017年度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本年度开展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学生毕业前应全部结项,由所在学部(院)于每年4月份组织结项,教务处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各学部(院)获得的项目数由学校按照名额进行分配,具体各项目资助额度由学部(院)灵活掌握。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由承担项目的学部(院)组织结项,教务处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审核。
2、各学部(院)创新训练项目数根据本学期在校生人数比例分配国家级项目数额和经费额度;创业实践项目根据教务处与相关学部(院)的前期沟通情况给予立项。各学部(院)在此基础上,根据学部(院)情况以及学科、专业特点,可以确立不少于规定数额的创新训练项目,并按照项目数额要求遴选出国家级项目,其余项目作为校级项目与国家级项目一并上报备案。
3、项目申报截止日期:4月30日。请各本科生学部(院)将《北京语言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北京语言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电子版发至:ruanxiaoxi@***.cn。
4、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需要报送2012年以来国创计划实施工作的进展报告,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其他相关材料(专利、获奖、投资意向等)可作为学院(部)的总结支撑,请各学院(部)总结整理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1项,教师及学生收获体会等材料各1份一并报送到教务处。学校将整合上报。
联系人:阮晓曦 联系电话:82303077
教务处
2017年3月27日
原标题:2017年关于开展北京语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