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节选)
第一条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进一步提高学校生源质量,特设立本科新生奖学金,奖励我校优秀本科新生。
第二条 奖励等级及条件
根据广西区内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与其他省市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区别,本科新生奖学金分为区内奖学金(用于奖励广西区内本科新生)和区外奖学金(用于奖励广西区外本科新生)。免费医学定向生不参与奖励。
(一) 区内奖学金
一等奖 | 高考总分居我校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录取新生的第1名 | 30000元/人 |
二等奖 | 高考总分居我校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录取新生的第2-5名 | 10000元/人 |
三等奖 | 高考总分居我校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录取新生的第6-15名 | 5000元/人 |
注:贫困专项计划批列入本科第一批。
(二) 区外奖学金
奖励等级 | 条件 | 金额 |
一等奖 | 高考总分超过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科类录取控制线150分以上者 | 30000元/人 |
二等奖 | 高考总分超过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科类录取控制线140分以上者 | 10000元/人 |
三等奖 | 高考总分超过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科类录取控制线120分以上者 | 5000元/人 |
第三条 高考总分为实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第四条本科新生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为校友基金。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