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
研[2013]1 号)以及《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
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拔尖创新人才的选
拔方式和选拔内容,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我院2017 年博士生招生在保留公开招考
形式的同时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招生学科:化学。
2.招收导师:学院有招生资格且当年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每位博导所招博
士生不得超过其当年博士招生指标。
3.招生组织与原则
(1)设立不少于5 人的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学科负责人及博
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由院长任组长,总体部署、组织实施本单位招收博士生的“申
请-考核”工作。
(2)招生原则:宁缺勿滥。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见2017 年招生简
章),并由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
养潜质。
2.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 425
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 分);(2)雅思(IELTS)≥6.0;(3)托福
(TOEFL)≥90 ,GMAT、GRE 可参照此标准,其他语种不考虑;(4)在英语国
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5)本人在相关的SCI 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者导
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英文学术论文1 篇及以上。
3.申请者在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有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
SCI期刊 1篇及以上、或 EI期刊 1篇及以上论文,或有作为第一作者的国家发明专
利1 件及以上成果。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应届毕业生可视为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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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考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模板在网报系统下载);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
议书(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此项材料,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
人事部门公章);
4.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
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
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审验原件);
5.申请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竞
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学术论文收录证明材料以
及其它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
印件;
8.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上述材料中属复印件的,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在考核阶段须核查原
件。
四、申请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具体见学校公告。考生登录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www.yz.***.cn/),按网上通知要求报名。
2.送交报名材料及缴交报名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报
名材料现场提交受理时间为报名阶段的工作日(工作日8:30—17:00),其他时间不受
理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外地考生可以通过邮寄报名材料方式报考。报名材料收取截
止时间为网上报名结束后后一周内(以寄送邮戳为准)。
考生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内,按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布的方式缴交报名费。
3.学院资格审核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集中审核、评价申请者材料。
(2)接收符合资格申请者材料后,报考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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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形成《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见》,提交招生工作小
组。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须给出各申请者的评审意见及综合排名。
(3)招生工作小组非报考导师成员对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查、评价,做出结论(A、
直接通过; 、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
登记表》。
(4)报考导师及其他评审专家意见汇总、排名,现场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填写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小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
室审批。
(5)学院将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审批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7 天)。公示结束
无异议后通知考生评审结果并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招生工作办公室将终评审
结果在全校公示。
4.学院专业考核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入围申请者进行考核,若考核时少于5 位成员参加,
考核结果视为无效,必须重新组织。考核组设秘书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
和录音等工作。
(2)考核针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科技素养和基础理论知识、科研
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每位考生准备15 分钟的
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 1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
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
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
作必要阐述。
考核专家在所分发的打分表中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满分100 分。面试考核
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和全程录音。
(3)考核结束后学院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将申请材料、笔试试卷、面试记
录及录音等材料密封后提交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留存。
五、录取
1.学院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综合排名、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招生工作
办公室,由校研招办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同一位导师有多名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时,如导师因招生指标受限,无法接
收且同意调剂的申请者可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调剂录取。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
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得调剂到非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
3.申请考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者有提交虚假材料、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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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间无法获得硕士学位、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
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4.申请考核制方式的招生指标占用学院(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
六、其他
1.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纪监办公室全程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过程的
巡视和监督工作。申请者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于招生年度当年内向学院、校研
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监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2.本细则由化学与药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若今后教育部
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改革文件、学校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文件,以新的文
件精神为准。
七、联系方式
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
地 址:桂林市育才路15 号广西师大育才校区 | 邮 编:541004 |
联系人:李晓红,Email: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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