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广西教育规划纲要,深化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情况
学校全称为广西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2,英文名称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我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等教育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二、招生工作程序
(一)我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及《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工作方案》,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的录取要求。
(二)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意义和有关录取政策。
(三)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我校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严格招生,并提出推荐名单,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我校提交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招生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三、招生对象
我区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详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7〕12号)。
四、招生专业、人数及预缴学费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收费标准按学生实际入住的宿舍收费标准收取,标准为:300-1600元/生· 年。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人数 |
学制 |
预缴学费(元/年) |
对口中职专业 |
对应技工专业 |
技能考试地点 |
1 |
学前教育 |
80 |
4 |
6100 |
教育类(学前教育) |
其他(幼儿教育) |
广西师范大学(桂林市育才路15号) |
2 |
旅游管理 |
100 |
4 |
6100 |
旅游服务类(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导游服务、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西餐烹饪) |
服务类(烹饪<中式烹调>、烹饪<西式烹调>、烹饪<中西式面点>、饭店<酒店>服务、导游、商务礼仪服务、会展服务与管理、茶艺) |
|
3 |
会计学 |
90 |
4 |
6100 |
财经商贸类(会计、会计电算化) |
财经商贸类(会计) |
|
4 |
环境设计 |
50 |
4 |
11000 |
文化艺术类(工艺美术、美术设计与制作、民间传统工艺、民族工艺品制作) |
建筑类(建筑装饰);轻工类(陶瓷工艺、陶瓷美术);文化艺术类(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
5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0 |
4 |
7600 |
农林牧渔类(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加工制造类(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交通运输类(港口机械运行与维护) |
机械类(机床切削加工<车工>、机床切削加工<铣工>、机床切削加工<磨工>、铸造成型、锻造成型、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数控加工<数控铣工>、数控加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数控编程、工量具制造与维修、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装配、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模具制造、模具设计、冷作钣金加工、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数控电加工、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
|
6 |
汽车服务工程 |
100 |
4 |
7600 |
加工制造类(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交通运输类(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美容与装潢、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
机械类(汽车制造与装配);交通类(汽车驾驶、交通客运服务、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检测、汽车营销) |
|
合计 |
460 |
五、报名条件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考考生除满足《关于做好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7〕78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外,还须在2016年和2017年已通过我校对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审核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审核已通过名单见我校招办网站。
(二)推荐材料要求详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7〕12号)文件要求。
六、报名安排
(一)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
经网上报名(http://bkzs.***.cn/pg/zz/login.php)且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对应的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本人于2017年4月28日8:30—17:00到我校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三)现场确认
广西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第二文科楼一楼大厅。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1.打印的《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1份;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考试报名费:文化考试100元/人,职业技能考试100元/人(按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收取)。
七、考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
八、计分办法:
考生综合分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成绩占4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60%,即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4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60%。
凡符合下述条件者可提供材料,审核通过后,可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一部分的计分项,具体如下:
(一)旅游管理专业的获奖和获从业资格证的可转换为分值,直接计入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第一部分为获得自治区技能比赛(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的或者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的市级选拔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满分60分,不累计加分;
第二部分为获得专业领域的初级、中级职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满分40分,不累计加分。
(二)艺术类(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获奖和从业资格证的可转换为分值,直接计入测试成绩,满分60分。
第一部分为获得自治区技能比赛(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的或者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的市级选拔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满分30分,不累计加分;
第二部分为获得专业领域的初级、中级职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满分30分,不累计加分。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填写职业技能测试加分申请表(附件1)并邮寄符合要求奖状材料(或者证明材料)复印件;所获得的职业资格证(或者证明材料)复印件。经我校审核后按照下表标准计分。
专业证书 |
自治区技能比赛(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的或者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的市级选拔赛 |
职业资格证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高级证 |
中级证 |
初级证 |
其他从业资格证 |
|
旅游管理(满分100) |
60分 |
40分 |
20分 |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协同相关行业协会认定的酒店服务、餐饮服务人员资格认证 |
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导游资格证 |
||
-- |
40分 |
20分 |
40分 |
||||
艺术类(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30分 |
20分 |
10分 |
30分 |
20分 |
10分 |
-- |
1.以上证书或奖状获得的截止日期:2017年4月19日。
2.赛项和资格证书仅限列出的项目,其他项目不作参考。
3.如获得多个级别的证书或奖状,只按高一级的加分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4.所有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
九、考试成绩及各专业低录取分数线查询
考生可于2017年5月3日以后登录报名系统http://bkzs.***.cn/pg/zz/login.php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各专业的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职业技能测试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十、职业技能免试申请
凡符合报考条件,并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申请我校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免试(其中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4月19日前将获奖证书复印件(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免试申请表(见附表2)纸张材料一份报我校审核,同时在“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上填写相关信息并递交电子版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者,4月25日前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免技能考试者名单。已通过我校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者如文化联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录取分数线,将优先录取。
十一、填报志愿
4月28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的各1个专业。投档录取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资格。
十二、录取原则
(一)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
(二)在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业按计划依据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40%+职业技能标准分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以上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三)已通过我校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考生如果文化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并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
(四)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符合条件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五)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我校可以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十三、投档录取及公示
2017年5月8日至9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投档,由我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录取结束后。
我校根据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提交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5月10月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bkzs.***.cn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十四、正式录取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于5月1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cn)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并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五、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
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六、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一)升入普通本科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原则上独立编班,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
(二)通过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的学生一致。
十七、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注 意 事 项 |
4月17日至21日 |
申请报名 |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http:// http://bkzs.***.cn/pg/zz/login.php) 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进行考试报名,每个考生报考1所高校1个专业。 |
4月19日前 |
中职学校报送推荐材料、职业技能免试材料 |
各中职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由校长实名向我校推荐并将推荐材料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将《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寄送给我校(注:报送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的我校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职学校负责解决)。 |
4月25日前 |
我校完生资格审核 |
对各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于2017年4月25日前将审核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及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在本校网站公布。符合职业技能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同时在本校网站公布。 |
4月28日 |
现场确认 |
考生本人于2017年4月28日8:30—17:00到对应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
4月29日上午 |
文化考试 |
8:30~11:30进行文化考试 |
4月29日下午、30日全天 |
技能考试 |
29日下午2:00开始进行技能考试30日上午8:00开始进行技能考试 |
5月3日 |
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成绩备案及公布 |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cn |
5月3日至5日 |
填报志愿 |
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
5月5日 |
上报成绩 |
将考生成绩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备案 |
5月8日至10日 |
投档录取及公示录取名单 |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投档,由我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cn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
7月中旬 |
录取通知书 |
寄到高考报名时留的通信地址 |
9月上旬 |
新生报到 |
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
十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招办)0773-5818532(兼传真),容老师(职师)0773-5804896
(二)招生办网址:http://bkzs.***.cn
(三)纪检监察室电话:0773-5842133。
(四)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何老师收,电话0773-5818532,邮政编码:541004。
附表1 :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计分申请表
附表2 :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