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时间、地点和报到要求

(一)测试时间

2017年4月29日下午、4月30日全天。

(考生参加考试时间段以报到时的抽签为准)

(二)测试地点

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三)报到材料

测试考生须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进行资格复审(身份证或户口簿证件验原件)。

二、测试内容、项目及形式

(一)测试内容

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包括:构图、造型、动态、结构、技法表现、专业素质及职业素养等内容。

(二)测试项目及形式

测试项目分为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技能面试两个部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项目为人物动态速写(绘画工具自备)和技能成绩认定。

1.职业技能测试

(1)人物动态速写

测试考生对构图、造型、比例、动态、结构及技法的表现。测试时间为40分钟。

注: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钢笔均可(考生自带);
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2)技能成绩认定

考生获奖和从业资格证的可转换为分值,直接计入测试成绩,满分60分。

第一部分为获得自治区技能比赛(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的或者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的市级选拔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满分30分,不累计加分;

第二部分为获得专业领域的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的,满分30分,不累计加分。

具体计分项目和标准如下表:


专业 证书
加分
分值

自治区技能比赛(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的或者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的市级选拔赛

职业资格证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高级证

中级证

初级证

其他从业资格证

艺术类(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30分

20分

10分

30分

20分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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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技能面试

测试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发展潜力。考生抽题进行回答,测试时间为3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