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时间、地点和报到要求
(一)测试时间
2017年4月29日下午、4月30日全天。
(考生参加考试时间段以报到时的抽签为准)
(二)测试地点
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三)报到材料
测试考生须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进行资格复审(身份证或户口簿证件验原件)。
二、测试内容、项目及形式
(一)测试内容
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包括:构图、造型、动态、结构、技法表现、专业素质及职业素养等内容。
(二)测试项目及形式
测试项目分为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技能面试两个部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项目为人物动态速写(绘画工具自备)和技能成绩认定。
1.职业技能测试
(1)人物动态速写
测试考生对构图、造型、比例、动态、结构及技法的表现。测试时间为40分钟。
注: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钢笔均可(考生自带);
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2)技能成绩认定
考生获奖和从业资格证的可转换为分值,直接计入测试成绩,满分60分。
第一部分为获得自治区技能比赛(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的或者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的市级选拔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满分30分,不累计加分;
第二部分为获得专业领域的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的,满分30分,不累计加分。
具体计分项目和标准如下表:
| 自治区技能比赛(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的或者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的市级选拔赛 | 职业资格证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高级证 | 中级证 | 初级证 | 其他从业资格证 | |
艺术类(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30分 | 20分 | 10分 | 30分 | 20分 | 10分 | -- |
2.职业技能面试
测试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发展潜力。考生抽题进行回答,测试时间为3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