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创建于2002年4月,原名为广西民族学院相思湖学院,2004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2006年3月,教育部同意广西民族学院相思湖学院更名为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现任董事长为广西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伍先华编审。
学院位于南宁市鹏飞北路1号,占地面积300亩,已建成的校园建筑面积13.84万平方米。教学基础设施完备,拥有多媒体教室76个、多媒体数字语言实验室15个、计算机公共实验室4个,专业实验室54间,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8个,教学仪器设备4530万元,教学用计算机1717台,图书馆藏书76.1万册,另有电子图书61万册,学院体育场馆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
经过13年的探索,学院的办学定位逐渐形成:充分利用学院位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核心区域的区位优势及其依托的广西民族大学已经形成的民族性、区域性、国际性办学特色和优势,立足广西、背靠西南华南、面向东南亚,以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办学目标,力争把学院办成在广西和东南亚地区有一定影响的区域领先、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院充分利用其所依托的广西民族大学已经形成的品牌优势,现设有法政系、管理系、国际贸易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体育系、文化传播系、外国语言文学系、艺术设计系、思政理论教学部等9个系部,有来自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生8500人。
经过13年发展,开设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34个本科专业,另有6个专业方向,涵盖了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逐渐形成了5个学科专业群:经济与贸易类学科专业集群(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税收学、法学)、管理类学科专业集群(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物流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艺术类学科专业集群(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语言文学类学科专业集群(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越南语、泰国语、老挝语、缅甸语、印度尼西亚语)、信息工程类学科专业集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其中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被评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及课程建设一体化”建设专业,汉语国际教育、印尼语为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国际经贸类入选广西新建本科学校转型发展首批试点专业群。
学院实行两类特色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第一类是双“3+1”人才培养模式:第一种“3+1”是与国外高校深度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即国内学习3年,国外高校学习1年)。依托我院不断扩展的国际留学渠道和不断增加的合作单位,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税收学、英语、东南亚语言类专业、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等14个专业中实行该培养模式。目前学院与8个国家和地区25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每年有近300名学生到国外高校学习。办学15年来,累计输送4619名学生出国(境)学习和实习。第二种“3+1”是与区域社会企事业单位深度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即校内3年,校外1年),通过与区域社会的标杆企业搭建产学融合的实践学习平台,为学生提供全职实习,大大提高了学生实践能力,2016年在编辑出版学、动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等5个专业实行校企联合培养模式。
第二类是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具体有“专业+语言”、“语言+专业”“专业+计算机”三种形式:第一是“专业+语言”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国贸类专业、管理类专业等8个专业实行,将东南亚小语种植入专业教学当中,拓宽了学生就业面。第二是“语言+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泰语、越南语、老挝语、缅甸语、印度尼西亚语、英语等6个专业中实行,在语言类专业中设置经贸、管理、人文类课程模块,丰富语言类专业课程内容,拓展学生的知识结构。第三是“专业+计算机”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在艺术设计类、编导、编辑出版学等8个专业中实行,着重培养学生对计算机以及专业软件的应用能力。2016年6月《光明日报》专题刊登了我院转型发展的报道,引起广发关注。
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热心高等教育事业的师资队伍。有聘期一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725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261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403人。
2011年以来,学院专任教师获国家级科研立项2项,省部级科研立项 63项,厅级科研立项54项,出版专著(含教材)27部,发表论文767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41篇。共有获奖科研成果及专利13项,其中教育部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省级期刊论文一等奖1项,广西区级教学成果奖2项,广西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项,第三届中国大学出版图书奖优秀教材奖1项。
学院秉持“崇德尚学,励志敦行的校训,培养一专多能的应用型本科人才。近几年来,我院学生在社会服务中成绩突出,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暨投资峰会的志愿者达550多人,2008年北京奥运会志愿者8人,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典志愿者93人,2010广州亚运会志愿者6人,均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认可。在2010年和2012年“大地飞歌”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上,我院300名学生参加了11个节目的伴舞、伴唱,该晚会节目在中央电视3台播出,为我院带来了良好的声誉。
学院先后获得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试点院校、广西新建本科学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广西第二批动漫人才培养基地、南宁市动漫人才培养基地、广西高校2008-2011年度后勤工作先进院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赛艇与龙舟运动优秀院校、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第四十五届世界体操锦标赛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2014年“创青春”广西大学生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2014全国全民建设操舞大赛总决赛推广领导奖等奖项和称号。学生参加各类比赛,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各类比赛奖项200多项,其中学生制作的课件获得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高教工科组三等奖;学生参加2014年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全国总决赛并获得全国特等奖;参加第六届(2015)全国高等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全国现场总决赛获得一等奖;参加2014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大赛获二等奖,参加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越南语口语大赛三等奖,第六届广西翻译大赛一等奖,微电影作品《Knowledge makes life》入围第二十二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暨第十六届原创影片大赛剧情片单元,是广西仅有的两部作品之一;播音专业学生获得第十六届齐越朗诵艺术节暨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朗诵大会三等奖,是广西高校参加此项比赛获得的高奖项。艺术专业学生作品获得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三等奖、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全国佳作奖;在2010年、2011年、2012、2013年中国-东盟形象大使大赛中,我院学生获得了4个冠军、1个亚军和10多个单项奖的好成绩。学院龙舟队在各项国际比赛中获得了4个团体总分第一名、1个团体总分第二名、9个单项冠军、9个单项亚军的佳绩;学院啦啦操队荣获2010年全国啦啦操联赛暨全国啦啦操冠军赛爵士舞蹈四级组第一名及大学花球舞蹈五级组第一名、“2012年‘全民健身操等级规定动作’轻器械健身操三级项目(普通院校组)”一等奖、“轻器械健身操四级项目”特等奖以及“轻器械健身操四级项目(普通院校组)”第一名等优异成绩。
学院共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培养了11000名急需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其中10200多人获得学士学位,获学位率为92%以上;有2900多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有100多名学生获得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称号,有20个班集体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先进班级称号。近六年来,有210名同学考取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扬州大学、比利时鲁汶大学、法国马赛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的研究生。在奔赴祖国各地和社会各行各业的毕业生中,亦涌现出了一批年轻有为、成果显著、富有潜力的校友。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将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以及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新门户和新枢纽的历史机遇,加强学院内涵式建设,加快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不断提升教学质量,使学生真正适应国际化、市场化的发展环境,提升毕业生的社会竞争和就业能力,努力将学院发展成为区域领先、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等学校。
【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本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上级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代码为:13640。 第三条我院全日制本科招收对象是:参加2017年6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获得由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颁发的国家统一印制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学院领导和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
第七条我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成员由各部门抽调,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
第八条我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九条2017年我院本科招生总计划为2850人。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我院实行学年制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学年制收费标准计收学费。各专业每年学费为:
法学、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烹饪与营养教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专业为13000元/年/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税收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为13500元/年/生。
英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越南语、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为14000元/年/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专业为14500元/年/生。
软件工程专业为15000元/年/生。
金融工程、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为16000元/年/生。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小于、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院一律认作20分。
第十二条 在实施顺序志愿录取模式下,按招生计划数的110% 比例投档;实施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下,原则上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 本科专业录取时专业安排原则:录取时,所有进档考生按总分排队,按志愿专业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在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无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英语单科成绩。不录取既无专业志愿,又不填报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在我院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合格证;不组织专业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可省(自治区、直辖市)属及以上艺术本科院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广东省音乐类考生必须具有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的合格证。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口齿清晰。
第十七条 专业调剂:在我院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如果按本章程第十二条规定的方法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而在志愿表中选择“专业服从调剂”的,将被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不服从调剂”,将被退档。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八条 凡投档到我院的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指标未满,均可获录取。
第十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录取批次),在我院投档分数线以上且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投档进入我院的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指标未满,均可获录取。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需要口语考试成绩;其他专业外语语种均为英语。各专业男女比例不受限制,民族成份不受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 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民族预科班面向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根据广西相关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预科阶段学费标准为4200元/年,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补习一年高中文化。预科阶段结束经考核成绩合格者,根据其综合成绩,参照志愿,第二年直升我院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第二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为充分完成国家招生计划任务,对已投档考生将进行电话确认,其中对于因个人原因确需放弃录取资格者,经学院确认、同意后,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新生报到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第六章招生咨询电话和监察电话
第二十六条 招生网址:http://zhao.***/,招生咨询电话: 0771-3262025,招生监察电话:0771-3260302,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xshxyzsb@***,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鹏飞路北段1号(大学西路158号), 邮政编码:530008。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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