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单招考试招生简章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7]1号)的文件精神,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建立高职单招直通车。并制定招生简章。
一、学院介绍
学院名称: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211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路2 号
学院网站:www.***
咨询QQ:
招生热线:0771―6306381、6306382(兼传真)6306383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区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
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物价部门审批、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四、申报安排
(一)申报方式
网上申请→网上确认→确认表和准考证打印
(二)申报时间
(三)网上申请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通过“报考通道”栏进入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单招报名考试网http://***/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志愿。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单招报名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填报志愿。温馨提醒: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考生在网上报名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和准考证,并在确认表和准考证上签字。
(四)免费优惠
★报考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单招考试直通车的考生一律免收报名考试费。
(五)网上确认
考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成功后,在平台中点击确认,报名系统按考点编排考场。考生确认后,不得再修改、不办理退出申请手续。
(六)确认表和准考证打印
时间:4月5--13日12:00止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确认表,并在确认表和准考证上签字。
说明:考点的设置是针对学生的报名人数确定,考点如果有变动,我们会及时通知考生。考生可以任选一个考点。
五、综合素质测试
(一)现场交验材料时间:4月15日14:00--15:00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前,须按规定时间到本考点交验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的《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准考证各1份;
2、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收复印件,验原件;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考生参加测试
考生按要求到指定考点和考场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准考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2、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4月15日15:00--17:00
3、测试地点
在全区4个地市设置测试考点,考生到指定的考区和考点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考区 | 考点 | 考场 |
南宁市 | 广西商贸技工学校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3 |
柳州市 | 柳州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 柳州市柳东新区石冲路6号 |
贵港市 | 贵港市新江南实验中学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南山路中段 |
钦州市 | 钦州市第四中学 | 钦州市乘风大道新四中路 |
六、计分办法
考生总分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一)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
(二)加分项目:
1、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
2、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3、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分。
4、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同时符合“
七、成绩查询
八、上报备案
5月3至4日,将报读我院且有考试成绩的考生信息,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平台(http://218.65.204.251:8001/)上报备案。
九、填报志愿
十、录取
(一)录取时间
5月10-12日
(二)录取和录取原则
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都将全部被录取。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投档取录
5月10-12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第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第四志愿投档结束后广西招生考试院汇总院校高职单招计划缺额情况,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
(四)录取名单公示
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体检的录取名单后,5月20-30日在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官网公示2017年单招录取名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获正式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六)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说明
单独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政策一样,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获得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申请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13--19日期间,考生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平台填写并提交退档申请,经院校审批通过退档的考生将被取消本年度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六)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七)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十一、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单招的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获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如继续参加高考统考,其成绩不再作为录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据。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7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十二、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重点提示 |
18:00止 | 网上 报名 |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通过“快速通道”栏进入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单招报名考试网http://***/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单招报名考试网http://***/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后须在15分钟内完成志愿填报或确认表、准考证打印。否则,系统自动断开连接。断开后,须重新登录。 ※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 |
4月5--13日12:00止 | 打印确认表和准考证 |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并在确认表和准考证上签字。 |
14:00-15:00 | 考点现场交验材料 | ※在全区设南宁、柳州、贵港、钦州四个考点 考生须交验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的《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准考证各1份; 2.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
| 综合素质测试 | ※考生须按准考证指定的测试考点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测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
成绩 查询 | 考生凭准考证在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单招报名考试网http://***/查询成绩 | |
考生领取密码函 |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的报名站领取志愿填报初始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初始密码) | |
5月3-4日 | 上报 备案 | 将报读我院且有考试成绩的考生信息,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平台(http://218.65.204.251:8001/)上报备案。 |
填报 志愿 |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 |
5月10-12日 | 投档 录取 | ※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预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
志愿 征集 | 第四志愿投档结束后广西招生考试院汇总院校高职单招计划缺额情况,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征集志愿,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 |
5月20-30日 | 录取名单公示 | 各招生院校将符合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名单及专业在招生院校网站和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官网公示。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取。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7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
十三、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资助项目有:
(一)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符合当地贷款要求的学生方可享受)
(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四)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均(贫困生才能享受);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六)香港城大-复旦DBA2015博士班自强奖助学金
(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学院将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或零学费入学(来校后通过学院提供的勤工俭学岗位挣取学杂费)等优惠政策。
十四、注意事项
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十五、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六、本简章由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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