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已填报我校公安专业志愿,且高考分数达到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二本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自行前来面试,我校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间
6月28日:南宁市、崇左市、钦州市、梧州市的考生,6月29日:柳州市、玉林市、百色市、防城港市、北海市的考生,6月30日:桂林市、河池市、贵港市、贺州市、来宾市的考生。错过了6月28、29日面试的考生,可在6月30日前(含30日)来参加面试,6月30日后不再组织面试。面试同时进行体检、体能测试,未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志愿处理。每天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所有项目检查完毕考生即可自行离开。
三、面试地点
广西警察学院长湖校区(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6号)。
四、考生面试须携带的物品和材料
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运动鞋、运动服;黑色钢笔或签字笔1支(用于填写面试表)。报到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给工作人员核实考生情况。
五、面试流程
考生报到(教学楼一楼大厅)———填写《面试表》个人信息(二楼201教室),将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粘贴于《面试表》相应位置———将《面试表》交到西2教室候检(二楼西2教室)———由引导员引导进行面试、体检(教学楼)——由引导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试(运动场)。(《面试表》填写方法请参考201教室的《面试表》填写范本)
六、面试要求
每位考生只能参加面试(含体检、体能测试)一次,重复面试的以第一次面试的结论为准。考生应在当天连续完成所有面试和测试项目。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结束后,负责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的老师应当场告知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是否合格并要求考生签字,如有检查(测试)项目不合格的,应注明哪个项目不合格后签字。立定跳远、身高、体重、听力、嗅觉、辨色力6个项目检查(测试)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场给予复检(测)1次,检查(测试)结果以复检(测)结果为准。其他项目不安排当场复检(测)。考生对检查(测试)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应当日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诉,次日申诉无效。已当场复检(测)的项目不得再申诉。
七、其他事项
(一)1000米、800米、50米属于剧烈运动项目,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或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的考生请勿参加,否则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参加以上三个项目测试前考生须签署身体健康承诺书。
(二)面试不做肝功能检查,无需空腹;因所需时间长,可携带水与点心。
(三)考生进入面试现场不准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
(四)体检项目由医院收取体检费20元/生,面试、体能测试项目不收费。
(五)考生使用卫生间请到教学楼东头(男、女),家长使用卫生间请到警体馆一楼或实验楼二楼(女)、三楼(男)。
(六)教学楼南边临街铺面有小卖部、饮食店、复印店。
(七)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各面试、测试区域内,以免影响面试工作。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要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学校招生办电话:0771-5612367(长湖校区)。
附:面试校区位置图和来校乘车路线。
广西警察学院
2017年6月26日
到校公共汽车乘车路线
在火车站、各汽车站乘公共汽车到东葛广园路口站(或东葛长湖路口站)下车,再往北走400米左右即到。推荐路线:火车站乘B19路,琅东客运站乘76路,大沙田客运站、江南客运站乘607路,安吉客运站乘603到葛村东葛站转607路,西乡塘客运站乘76路,金桥客运站乘20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