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我院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26所自治区公办高职高专院校,2017年将按照“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现场笔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联合测试工作,联合测试将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6个县级市、县共设置26个考点,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区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要求
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
或查阅我院招生宣传册。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17年3月 13日―2017年4月10日18:00止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网上申请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过“快速通道”栏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从学院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四)缴费
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费用由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代收。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出申报手续。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4月 10 日18:00。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2017年4月13 日―2017年4月16日14:00考生再次进入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综合素质测试
(一)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的13:30 - 14:00将相关证明材料(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退役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1份交到材料审核点。
(二)测试
1.测试内容
本次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
2.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14:30 - 16:00。
3.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6个县级市、县共设置26个联合测试考点,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进行申报,测试地点及测试场次详见申报系统。
五、面试要求
空中乘务专业需要面试,面试不合格可填报我院其它专业。
六、计分办法
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一)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
(二)加分项目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分。
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
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4.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分。
5.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七、成绩查询
4月24日起,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查询本人成绩。
八、填报志愿
4月 28 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5月 3日至 5 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
九、录取
(一)录取时间
2017年5月10日- 2017年5月12日
(二)录取原则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院志愿且有本学院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学院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时间:5月17日10:00-18日8:00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18日
(四)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我院网站和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院将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申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十、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7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十一、日程安排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0771-3241618(招生咨询)
纪检监察室:0771-3245150(投诉处理)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2月24日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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