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方性计划在职人员研究生班学员毕(结)业工作及相关考试的通知
各位学员:
一、
重申广西自治区教育
厅《关于做好我区地方性计划在职人员研究生班在读学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研〔2016〕1 号)及《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广西借考报名工作的通知》(桂学位办〔2017〕3 号 )文件规定:
1.
研究生班学员的学制要求不变,学制为2年,如果因统考科目达不到要求而无法按时毕业者,可延长至5年。对已经超过5年学习时间的在读学员(即2011级(含2011级)之前的地方班学员)按当年招生工作通知中的规定发放研究生进修班结业证书。
2.
教育厅将继续按照2012年、2013年研究生班招生工作通知要求对学员获得毕业证书的条件进行审核,未达到要求的学员不予颁发广西地方性计划在职研究生班毕业证书。
3.
教育厅将在2017年和2018年继续组织与学员毕业相关的考试并颁发广西地方性计划在职研究生班毕业证书。
4.
自2019年起,教育厅将不再组织此类考试并停止颁发广西地方性计划在职研究生班毕业证书。
二、
2017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正考)有关事宜:
1.
考生范围:
已成功完成“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信息注册及广西中医药大学(原“广西中医学院”)现场确认等事项的信息平台在册学员。
2.
考试于2017年5月21日(星期日)进行(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为下午14:30-17:30)。
3.
请有关学员及时自行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http://www.***.cn/ )进行报名(特别注意:信息平台开通全国统考报名功能的时间是:2017年3月1日—3月25日;平台在册学员直接进行网上报考和缴费,不再需现场确认)。
三、
2017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借考)有关事宜:
1.
考生范围:根据《关于做好我区地方性计划在职人员研究生班在读学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研〔2016〕1号)的相关要求,2011年以前(含2011年)入学但又不符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的我区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学员原则上不能以借考形式参加今年的同等学力全国统考,2012年以后(含2012年)入学,但不符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的我区地方性计划研究生学员可以以借考的形式参加今年的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一致。
考生资格、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和考试大纲、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和考试大纲及指南
等详
见《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广西借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桂学位办〔2017〕3 号)
2.
借考的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一致,但其成绩只作为评价学员是否能毕业或结业的依据,不能作为申请硕士学位的依据。
3.
考试于2017年5月21日(星期日)进行(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为下午14:30-17:30)。
4.
报名工作程序如下:
网上报名
:
学员自行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www.gxedu.gov.cn 或 http://202.103.252.92/tdxl )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3日。为利于开展工作,建议方便的学员选择“广西师范大学”考点。
网上报名时,如“拟申请硕士学位学校”项无我校,则统一按“广西中医药大学”(原“广西中医学院”)填写。如出现“经审查,您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情况,各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获取学士学位时间为2008年之前方能完成网上报名。
资格审查
:
学员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同等学力广西借考资格审查表》,并在表头空白处注明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分配的报名编号,资格审查表上的所有内容要如实填写!此表要求一式两份,分别贴好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1张。表格填好后于3月24日前送交我院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
:2017年3月25日至26日
。学员本人持1份“资格审查表”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自己网报时所选的考点现场办理照相、缴费(每科100元)及信息确认等相关手续。“广西师范大学”考点联系电话:0773-5833630,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准考证下载
:5月1日至5月20日
学员自行登陆以下网址下载准考证:http: //www.gxedu.gov.cn或http://202.103.252.92/tdxl 。
四、我校拟定于2017年4月底组织安排相关校内课程的补考,补考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形式另行通知。校内课程没有成绩或成绩不合格的学员不得申请获得结业证或毕业证。
(一)地方性研究生班学员结业证办证工作安排
1
、校内成绩全部合格的2011年以前(含2011年)入学的学员填写《研究生班学员结业登记表》。填表要求:
⑴ 此表用钢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但签名处须亲笔签名,一式两份,A4纸打印;
⑵ 专业名称填写一定要准确;
⑶ 出生年月日:一定要与身份证的一致;
⑷ 务必粘贴好相片: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⑸ 主要学历、工作经历:如实从高中填起;
⑹ 学习成绩粘贴处:不用填写;
⑺ 自我鉴定:写学习期间的自我小结,至少写够空格的2/3;
⑻ 学校意见:不用填写;
⑼ 其他各项,认真属实填写,不得留空。
3
、请于2017年5月30日将填好的《研究生班学员结业登记表》送交我校研究生学院(东城校区弘德楼311室)。同时,请一并送交两张标准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兰色背景,在背面用铅笔写好学号、姓名),用于粘贴结业证书。逾期不交《研究生班学员结业登记表》的2011年以前(含2011年)入学的学员视为自动放弃结业证书办理资格,不再予以补办。
(二)领证有关事宜
1
、领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未交清学费、教材费等费用的学员,请于领证前到我校财务处一次缴清,并于领证时将两年的发票等缴费凭证交研究生学院查验。
3
、参加补考后成绩合格的学员领证时需提供按要求填写的《研究生班学员结业登记表》。
五、研究生学院联系方式:
0773-5893516
石老师 桂林市环城北二路109号桂林医学院弘德楼311室
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17年3月6日
附件:1.《关于做好我区地方性计划在职人员研究生班在读学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研〔2016〕1号).pdf
2.学位办[2017]1号: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的通知.pdf
3.《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广西借考报名工作的通知》(桂学位办〔2017〕3 号 ).pdf
4.《桂林医学院研究生班学员结业登记表》.doc
5.2008级-2013级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学员成绩情况一览表 (未获毕业证 2017.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