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学院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博士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广西省教育厅及我校关于招收博士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依据教育部和广西教育厅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实施办法。复试录取工作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规定办法,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其公平性、公正性,成立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仇洪冰
组 员:古天龙、李思敏、王玫、欧阳缮、林基明、李海鸥、张坚、廖桂生、苗蕾、曹卫平、陈宏滨、罗笑南、肖海林、赵峰、黄桂敏、刘忆宁、王勇、韦永壮
三、初试
初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每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
初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同等学历考生必须考政治理论)。②外国语;外国语考试不考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③业务课1;④业务课2。
分数线划定。学校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科目单科线、总分控制线。
四、复试
初试后随即进行复试(初步定在5月9日上午8点半金鸡岭校区9309)。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复试小组名单如下:
(一) 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专家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听、说、读等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专家小组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给出审核意见或成绩,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要求每位考生准备至少10分钟PPT介绍,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学术背景及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等。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60分为合格。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科应全面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人员、导师等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
(三)体检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原则上由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各学科实际情况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按照“考生总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1成绩)÷2×40%+复试成绩(百分制)×60%”进行综合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
学校根据广西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在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做好解释工作。
六、其他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如下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和参加复试,未能按时报到及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报到时间:2017年5月8日下午14:30-17:30
报道地点:金鸡岭校区图书馆403
联系人: 孙老师
电话: 0773-2231981
七、本办法由信息与通信学院负责解释。国家或自治区出台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信息与通信学院
2017.5.4
原标题:2017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