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精神,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招录原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科所在学院院长担任,组员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博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他方面的综合考核等。
(一)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听、说、读等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考查要求:
1、要求每位考生准备至少10分钟PPT介绍,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学术背景及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等;
2、外国语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10%),内容包括:听、说、读等外国语能力综合测试;
3、专业技能面试(占复试成绩90%),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占专业技能面试成绩40%)、科研创新能力(占专业技能面试成绩30%)、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占专业技能面试成绩30%);
4、对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和加试时间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另行决定,60分为合格。
5、 按照学校规定,考生总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1成绩)÷2×40%+复试成绩(百分制)×60%”进行综合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全面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人员、导师等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其他方面的综合考核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视考生情况而定。
四、本细则终解释权由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17年4月27日
附件一: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二: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院复试安排
附件一: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涛
副组长:许川佩
组 员:陈真诚、党选举、朱志斌、吴军、苑立波
秘 书:李洪涛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17年4月27日
附件二: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院复试安排
学院报到时间:2017年5月10日 9:00-12:00
学院报到地点:金鸡岭校区3教3504
学院面试时间:2017年5月10日 14:00-17:00
学院面试地点:金鸡岭校区3教3205
原标题:2017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