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检院对2017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国检察机关的培训需求,并结合国家检察官学院实际培训能力,制定2017年下半年招生计划如下:
一、具体班次
(一)政治素养培训
1.第2期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3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党建工作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2月9日―12月18日。
2.第1期党内法规及法治理念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从事相关工作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2月20日―12月29日。
3.第1期检察官职业道德与政治纪律专题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检察业务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月3日―1月12日。
(二)专项业务培训
1.第1期电子证据审查运用技能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公诉部门、侦监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8日―12月7日。
2.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0天。
第7期: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未检工作的业务骨干。培训地点:四川分院。培训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月25日 。
第8期:培训人数:300人。培训对象:各级检察院未检部门入员额检察官。培训地点:沙河校区。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8日―12月7日。
3.第2期公诉部门检察辅助人员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金融犯罪类案件的办理”。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公诉部门检察辅助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9月20日―9月29日。
4.第1期民法典专项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各级检察院从事民行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19日。
5.第2期网络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各级检察院从事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9月20日―9月29日。
6.第1期非法集资类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公诉部门、侦监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10日。
7.第2期职务犯罪大要案公诉工作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分州市院公诉部门入员额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8日―12月7日。
8.第2期经济犯罪审查逮捕业务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分州市院侦监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19日。
9.第2期侦监部门检察辅助人员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侦查监督实务基础”。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分州市院侦监部门检察辅助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19日。
10.第1期职务犯罪证据审查与认定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公诉和侦监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13日―11月22日。
11.第2期审查逮捕专项业务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侦监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广东分院。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8日―12月7日。
12.第1期民事检察监督专项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分州市院从事民事检察工作的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月3日―1月12日。
13.第3期行政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行政公益诉讼”。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分州市院从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月3日―1月12日。
14.检察机关宣传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0天。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第2期:培训人数:120人。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宣传工作的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7年9月20日―9月29日。
第3期:培训人数:90人。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从事宣传工作的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8日―12月7日。
15.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从事民行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河南分院。
培训时间:2017年10月30日―11月8日。
16.信息化建设与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0天。
第3期:培训人数:150人。培训对象:省级院从事信息化建设、案件信息管理、网络安全监管或检察数据分析的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10日。培训地点:贵州分院。
第4期:培训人数:300人。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信息化建设、案件信息管理、网络安全监管或检察数据分析的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7年12月20日―12月29日。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17.第2期案件流程管理与数据分析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4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案件管理部门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山西分院。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13日―11月22日。
18.第1期控申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控申检察部门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2月9日―12月18日。
19.第1期检察机关司法鉴定能力提升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各级检察院从事司法鉴定专业技术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2月9日―12月18日。
20.第2期综合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办公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2月9日―12月18日。
21.第1期检察文书写作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负责检察文书写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9月12日―9月18日。
22.全面从严治党下的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检察院从事党建工作的负责人、检察干警。
培训地点:河北分院。
培训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13日。
23.公诉业务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35周岁以下从事公诉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河北分院。
培训时间:2017年9月19日―9月28日。
24.第2期控告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检察院从事控告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四川分院。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8日―11月17日。
25.第5期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与认定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公诉、侦监业务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福建分院。
培训时间:2017年12月5日―12月14日。
26.刑事执行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检察院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福建分院。
培训时间:2017年12月19日―12月28日。
27.毒品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公诉、侦监业务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广西分院。
培训时间:2018年1月4日―1月13日。
28.检察业务态势分析技能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依托业务数据和案件信息,对检察业务工作运行特点和趋势进行综合分析”。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各地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10日。
29.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题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各省级院分管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的副职负责人,部分市级院分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及优秀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9月12日―9月18日。
30.刑事执行检察新增业务专项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从事刑事执行检察新增业务工作的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0月23日―10月29日。
31.民事检察业务实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从事民事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26日。
32.第8期出庭支持公诉专项技能实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公诉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10日。
33.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实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申诉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26日。
34.刑事执行检察实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26日。
35.综合行政业务专项实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办公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19日。
(三)专项人才培养
1.第4期教学管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6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各省教育培训业务骨干及各省院具体负责调训工作的同志。
培训地点:井冈山分院。
培训时间:2017年9月18日―9月23日。
2.检察业务师资培训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0天。
第9期:培训人数:100人。培训对象: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承担控申业务培训的专兼职教师。培训地点:重庆分院。培训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19日。
第10期:培训人数:120人。培训对象: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承担未检业务培训的专兼职教师。培训地点:沙河校区。培训时间:2017年12月20日―12月29日。
3.第2期全国青年检察人才培训班
学制15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各级检察机关35岁以下青年后备干部。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月3日―1月17日。
4.第1期政工干部综合素能提升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基层院从事政工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0月23日―10月29日。
5.检察机关密码管理操作人员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落实国家密码管理关于密码管理操作人员上岗培训的相关要求,对新到岗密码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深入学习国家密码管理局《普通密码使用管理规定》和《检察机关普通密码使用管理规定》、《检察机关密码设备安全保密管理细则》,并进行上岗资格考试”。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全国各级检察院新上岗密码管理操作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26日。
6.高检院机关新任处长素能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5天。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2013年以来高检院新任处级领导干部。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9月5日―9月9日。
7.高检院机关干部党校班(自主调训)
学制1个月。
培训人数:30人。
培训对象:高检院机关处级干部。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17日―12月17日。
(四)西部培训
1.西部地区中青年检察业务骨干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中青年检察官的使命与担当”。
培训人数:220人。
培训对象:西部地区各级检察院中青年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2月20日―12月29日。
2.第1期西部地区检察业务师资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西部地区各级检察院承担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培训的专兼职教师。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月3日―1月12日。
3.第68期“西部地区检察官专业培养工程”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检察机关公益诉讼”。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除新疆、西藏以外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13日―11月22日。
4.中西部地区检察官专项业务培训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0天。
第3期:培训主题:“公文写作与舆情引导”。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对象:中西部地区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公文写作、新闻宣传工作的检察干警。培训地点:河南分院。培训时间:2017年10月11日―10月20日。
第4期:培训主题:“审查逮捕业务”。培训人数:190人。培训对象:中西部地区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侦监工作的业务骨干。培训地点:重庆分院。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1日―11月30日。
5.新疆西藏检察民族干部汉语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新疆、西藏各级检察院民族干部。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9月20日―9月29日。
(五)定向培训
1.贵州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贵州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0月23日―10月29日。
2.沈阳市检察机关侦监业务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沈阳市检察机关侦监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0月23日―10月29日。
二、学员选派
(一)请各省级院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严格按规定条件选派学员:
1.培训地点为沙河校区的班次以及第4期教学管理专题研修班、第9期检察业务师资培训班、第4期信息化建设与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第2期审查逮捕专项业务研修班、第2期案件流程管理与数据分析专题研修班的学员登记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学员报名汇总表发至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邮箱xy_jwc@***。
2.全面从严治党下的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专题研修班、公诉业务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第3期中西部地区检察官专项业务培训班、第4期中西部地区检察官专项业务培训班、第7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控告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第5期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与认定专题研修班、刑事执行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毒品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的学员登记表请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学员报名汇总表发至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邮箱zhaoruisheng@***。
(二)自主调训班次不需要报送学员名单。
(三)以下班次的汇总表于2017年8月18日(周五)之前报送:
全面从严治党下的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专题研修班
公诉业务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
检察业务态势分析技能培训班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题培训班
第1期检察文书写作培训班
第2期网络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第2期检察机关宣传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
第2期公诉部门检察辅助人员培训班
新疆西藏检察民族干部汉语培训班
第4期教学管理专题研修班
(四)其他下半年所办班次的汇总表于2017年9月18日(周一)之前报送。
(五)学员报名,需填写国家检察官学院学员报名表。
三、联系方式
(一)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联系人:杨蓉
联系电话:010―61731386,
联系人:郑俏菁
联系电话:010―61719305,
传真号码:010―61731297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邮编:102206
(二)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
联系人:王琛
联系电话:010―68897097,
联系人:马利
联系电话:010―88954823,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
邮编:10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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