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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年招生计划

  2017年01月17日17:53  国家检察官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按照高检院对2017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国检察机关的培训需求,并结合国家检察官学院实际培训能力,制定2017年上半年招生计划如下:

  一、具体班次

  (一)领导素能

  2期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专题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政治部主任。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531―69日。

  (二)专项业务培训

  1.第3期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与认定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30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对象:基层院公诉和侦监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时间:2017619―628日。

  2.第3期金融犯罪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公诉部门办理经济类案件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417日―426日。

  3.公诉部门检察辅助人员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侵财类案件的证据审查与认定”。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公诉部门检察官助理。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417―426日。

  4.第7期出庭支持公诉专项技能实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公诉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326―41日。

  5.第5期侦查技术与信息化应用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531―69日。

  6.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院政治部从事新闻宣传的业务骨干。

  培训时间:201753―512日。

  7.第2期民事检察业务专项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3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民行检察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315324日。

  8.第2期行政检察业务专项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民行检察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53―512日。

  9.第5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3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分州市院、基层院未检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531―69日。

  10.第1期网络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5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分州市院、基层院从事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46415日。 

  11.第1期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2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分州市院从事党建工作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63079日。

  12.综合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办公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53―512日。

  13.第5期民行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30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对象:基层院民行检察业务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时间:2017517526 日。

  14.第3期检察机关电子检务专项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信息中心业务骨干及其他部门电子检务相关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326日―41日。

  15.刑事申诉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检察院从事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的人员以及刑事申诉检察人才库入库人员。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

  培训时间:201722839日。

  16.刑事执行检察院检察长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全国刑事执行检察院检察长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及部分地区刑事执行检察院副检察长或部门负责人。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

  培训时间:2017314323日。

  17.第6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未检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山东潍坊分院。

  培训时间:201746415日。

  18.民事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民事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

  培训时间:2017418427日。

  19.第2期信息化建设与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检察院从事信息化建设、案件信息管理、网络安全监管或检察数据分析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南京分院。

  培训时间:2017517526日。

  20.第4期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与认定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刑事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

  培训时间:201765日―614日。

  21.行政检察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

  培训时间:2017620629日。

  22.控告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检察院从事控告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山西分院。

  培训时间:201774713日。

  23.职务犯罪大要案公诉工作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职务犯罪大要案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分州市院公诉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611―617日。

  24.经济犯罪审查逮捕业务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经济犯罪疑难案件的审查逮捕”。

  培训人数:130人。

  培训对象:全国有关省地市级检察院、基层院侦监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517―523日。

  25.铁检系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各级铁检机关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611―617日。

  26.铁路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主题:“民事行政检察业务”。

  培训人数:85人。

  培训对象:18个铁检分院分管民行工作的副检察长、民行处长或民行检察工作负责人,59个基层院民行科科长或民行工作负责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417―423日。

  27.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研修班

  学制5天。

  培训主题:“本轮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政策解读与问题研讨”。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检察机关负责检察改革人员及业务部门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423―427日。

  28.查办责任事故所涉职务犯罪专题研修班(自主调训)

  学制5天。

  培训主题:“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查办责任事故所涉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规定(试行)”。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各省反渎局主要负责人和办案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611―615日。

  (三)专项人才培养

  1.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培训班

  学制6天。

  培训主题:“新出台司法解释及检察应用理论研究中的新问题”。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室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423― 428日。

  2.第8期检察业务师资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各分院承担侦监业务培训的专兼职教师。

  培训方向:侦监业务师资培训。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315324日。

  3.第2期革命老区检察人员专项业务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侦查监督业务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革命老区基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315―324日。

  4.第5期中青年检察业务骨干班

  培训主题:“健康中国与检察工作”。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地方各级检察院中青年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

  培训时间:201767日―616日。

  5.高检院机关干部党校班(自主调训)

  学制3个月。

  培训人数:25人。

  培训对象:高检院机关处级干部。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417―714日。

  6.第2期新疆检察师资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60人。

  培训对象:新疆及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检察院承担检察业务培训的专兼职教师。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531日―69日。

  7.第2期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师资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60人。

  培训对象:西藏和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四省藏区各级检察院承担检察业务培训的专兼职教师。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531日―69日。

  (四)西部培训

  1.第67期“西部地区检察官专业培养工程”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除新疆、西藏以外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入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63079日。

  2.中西部地区检察官专项业务培训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0天。

  培训人数:每期200人,共400人。

  1期:培训主题:“经济类犯罪案件检察业务”。培训对象:中西部地区基层院从事侦监、公诉的业务骨干。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南京分院。培训时间:201753―512日。

  2期:培训主题:“检察官职业道德与素养”。培训对象:中西部地区基层院从事检察工作五年以下的业务骨干。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培训时间:201767―616日。

  (五)定向培训

  1.云南西畴县、富宁县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云南省西畴县、富宁县党政领导干部。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326―41日。

  2.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业务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50人。

  培训对象: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326―41日。

  3.贵州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贵州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326―41日。

  4.贵州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贵州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611―617日。

  二、学员选派

  (一)请各省级院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严格按规定条件选派学员:

  1.培训地点为沙河校区的班次将学员登记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学员报名汇总表发至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邮箱xy_jwc@***

  2.刑事申诉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刑事执行检察院检察长专题研修班、第6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民事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经济类犯罪案件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第2期信息化建设与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第5期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与认定专题研修班、行政检察专题研修班、控告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第5期中青年检察业务骨干班、中西部地区检察官专项业务培训班的学员登记表请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学员报名汇总表发至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邮箱zhaoruisheng@***

  (二)自主调训班次不需要报送学员名单。

  (三)以下班次的汇总表于2017216日(周四)之前报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四)其他上半年所办班次的汇总表于2017228日(周二)之前报送。 

  (五)学员报名,需填写国家检察官学院学员报名表。 

  三、联系方式

  (一)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人:杨蓉

  联系电话:010―6173138661719030

    人:韩彬

  联系电话:010―61719302

  传真号码:010―61719302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邮编:102206

  (二)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

  联系人:张薰尹

  联系电话:010―68897023

  联系人:马利

  联系电话:010―88954823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

  邮编:100144


原标题:2017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上半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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