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 |
1、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1)在校一二三年级农村和县镇非农学生;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5%;3)户口所在地为少数民族地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 |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1)城市低保家庭学生;2)孤残学生;3)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4)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5)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 |
3、学生要有身份证(如无身份证请尽快办理,迟在2017年12月前交到 学生科) |
4、学生本人在开学二周内提出享受国家免学费申请,填写国家免学费申请表 |
5、农村和县镇非农学生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户口本复印件(学生本人内页+首页);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残疾证、医疗证明、及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精准扶贫记录簿)等 |
精准扶贫资助对象
根据粤教助函【2016】5号文件 关于做好我省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
给予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职学校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扶贫手册记录簿的复印件,上面要有学生本人名字;
2、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带首页)复印件;
3、提供中职卡号或广州工商银行卡号;
4、学生本人联系电话。
如有精准扶贫记录簿的学生,在2017年10月9日前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收齐证件迟
在2017年10月10日前交到学生科。待资料收齐后学校将生活补助金打在银行卡上。
(备注:享受精准资助的学生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