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考试(笔试)考生守则
一、考试前2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如身份证丢失者,必须携带户口本或由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入场后,根据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时,考生方可交卷离场,中途不得退场。
三、考生须用黑色钢笔、圆珠笔、签字笔、2B铅笔作答,考生进入考场,除笔、直尺、圆规、三角尺、橡皮檫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开考后不得转借任何物品。
四、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字迹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
六、开考铃响之前,不得答题;考试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监考人员指令;考试结束铃响,不得继续答题。
七、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八、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严禁抄袭,严禁窥视他人答题或交换试卷;考场内禁止吸烟。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不得抄题、抄答案,不得将试卷、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考生须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监考人员。
十二、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十三、本考生守则由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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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