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分类招生录取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被我校分类招生(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若被本科院校录取,将取消我校分类招生录取资格。如因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放弃本科录取的,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录取资格。截止7月31日17:00,我校共收到两名考生提出申请保留录取资格,现已提交省招生办审核备案,终确认保留录取资格以省招办批复为准。其余429名考生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我校分类招生录取资格。
申请保留录取资格考生:陈丹纯(考生号:),杨丽仪(考生号:)
附件:2017年分类招生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名单.xls
招生办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