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编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环节,对于指导考生报考和规范招生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为科学、规范、及时地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教学司〔2015〕40号)(2017年文件未发,单双证如何并轨的方案也未确定,若有变化另行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设置
1.招生单位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必须是本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学位授权点。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5〕41号)的精神,从2017年起,我校将按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后结果进行招生。
2.各硕士授权点在编制招生专业目录时,要严格使用《2017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一览表》(附件1)中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3.招生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的设置应与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研究方向一致。
二、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
1.初试科目设置
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的初试科目设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但学术型中的教育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初试科目设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
2.试题选用
(1)学术学位研究生
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使用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试题。
第二单元(外国语):统一使用全国统考英语一试题。
第三单元(业务课一):教育学门类选用全国统考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试题;工学学科门类使用全国统考数学一试题;法学及文学学科门类,由各专业自行命题。
第四单元(业务课二):由各专业自行命题。
(2)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使用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试题。
第二单元(外国语):统一使用全国统考英语二试题。
第三单元(业务课一):工程硕士各领域业务课一考试科目可选用全国统考数学一或数学二;教育硕士各领域业务课一考试科目由学校统一命题(科目名称:教育综合;分值:150分;科目代码:333)。
第四单元(业务课二):由各专业自行命题。
3.自命题科目设置及要求
(1)各硕士授权点要加强对自命题业务课考试科目和内容设置的研究和探讨,按照强化基础、突出综合能力考查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考试科目和内容的整体设计,力争使业务课考核范围能够覆盖本学科专业骨干课程的核心内容,提高科目和内容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自命题科目的设置应坚持“精简、规范、通用、有效”的原则,各硕士授权点要审慎确定各学科、专业自命题科目的设置和组合。要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确定考试科目和内容等方面的学术把关作用,切实保证目录编制工作的学术性和规范性的统一。
(2)自命题的考试科目要求按一级学科(群)设置,同一级学科下的硕士点(即专业代码的前4位相同)自命题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应保证至少一门相同。无一级学科的暂按二级学科设置考试科目。同一专业自命题选考科目原则上不超过2门,同时要求名称应尽量简化和规范化。
四、复试笔试科目的设置
复试笔试科目一般为一门体现本学科特点的专业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五、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设置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本专业二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各专业加试科目须在专业目录上一并列出,为尽量减少加试科目设置,相近专业应尽量设置相同的加试科目。
六、参考书目与考试大纲的设置
1.参考书目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的同时应确定参考书目,并注明参考书目的名称(含版本)、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为了方便考生复习考试,所列的书目应尽量选用近年出版,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本科教材或参考书。对考生提出的有关参考书目的具体情况,由各硕士授权点负责解答。
2.制订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为便于考生进行专业课的准备和学习,体现考试的公平性,我校自命题科目均需编制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各硕士授权点务必认真对待考试大纲的制定工作,在定稿前要征求相关学科专业的意见,并进行充分的讨论,保证此项工作的正确性和权威性。各考试大纲的文本材料经编制人和硕士点学术(学位)分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名后报研招办,考试大纲将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上公布,大纲一经公布不予更改。
七、招生计划安排
各招生学院应根据本学院科研、师资队伍等研究生培养条件、2016年报考和上线录取等情况,并结合国家调整研究生教育结构的精神,初定本硕士点2017年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拟招生人数、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数。
2017年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的学院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仅供学生报名时参考。各学院实际招生计划待国家确定我校2017年招生规模数后,以学校终确定为准。
八、其他事项
1.目录编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学术性很强的工作,是广大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以认真负责、严谨求实的态度做好相关工作,精心组织,科学合理地确定考试科目和研究方向(研究方向要保持相当稳定,并应与各专业培养方案上的方向一致),做到政策明确、数据精确、说明事项准确,不得随意变化,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并有利于我校硕士研究生的选拔。
2.为让考生和社会更好地了解我校,各学位授权点要组织编写学科简介,用于编制招生宣传材料,要求内容详实,字数适中(800字以内),包括学院学科专业设置情况,特别是优势特色学科情况(如优势学科、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等)、学院科研人员情况、科研经费情况、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科技成果转化等内容;同时组织整理各学位授权点的重要科研成果的相关文字与图片资料,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和展示,以便吸引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各学位授权点应加强领导,合理规划,积极做好生源的组织和动员工作。
3.各学位授权点及所涉及的各二级学院应组织本学科的专家认真讨论、研究,参照2016年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认真组织编写《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报表》(附件2)、《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参考书目填报表》(附件3)、《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课考试大纲填报表》(附件4)和《学科(专业)简介》(附件5),以上材料经各硕士点学术(学位)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硕士点学术(学位)分委员会主任审核签章后于7月20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将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公共邮箱gsyjsc@***。
4.本通知的电子档及相关附件表格,可在研究生处网页查询下载。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