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创新百万励志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是由我校投资方出资设立的助学金。为做好本助学金的管理工作,保证助学金的规范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设立助学金的宗旨:培养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奋发进取,勇于奉献的优秀品德,无偿捐资帮助部分家境困难、品德优良的学生完成其学业。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 助学金资助标准:特等资助:10000元人民币,每年10个名额;一等资助:5000元人民币,每年180个名额。
第四条 资助范围: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大一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德兼优学生。
第五条 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
2.在学习和生活上能助人为乐、艰苦朴素、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的学生;
3.因家庭经济困难以支付学习生活费用的学生;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六条 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 每年新生开学前,已录取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助学金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由学生本人在“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学校官网”-“新生预报名系统”-“填写“创新百万励志助学金申请表”-“提交并上传相关附件”。
第八条 学校会严格按照评审办法,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含初审、复审),审查通过者享受补助政策。
第九条 初审通过的考生需要按要求提供必要的纸质材料,开学前邮寄到学校相关部门或者开学当日提交并备案,如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完整材料者,学校有权收回助学资助。
第四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助学金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冲抵当年的学费。
第十一条 学生管理部门针对受资助学生需进行在校期间的跟踪回访,约束其在校期间能够勤俭自强,奋发进取。
第五章 捐资人权利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招生就业办
2017.12.11
原标题:2017年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创新百万”励志助学金评管方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