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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本科插班生政策公布,1月7日起报名,全省25所高校招生,含金量最高的专升本方式你1定要了解

  2016年11月21日11:06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在我省,专科生升读本科的主要途径有、和本科插班生,此外还有个别学校的。

 

其中,本科插班生是含金量高的。专科生通过本科插班生考试被录取后,便成为全日制大三学生,并与原来通过高考统招录取进校的学生一起学习,两年后大四毕业,与统招学生一样,获得全日制本科文凭,享受一样的待遇。

 

日前,新的《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公布。2017年广东共有25所高校招收本科插班生,与去年数量不变,但学校有所变化,减少了广州大学,而增加了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以下是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重要信息、文件原文:

 

 

重要信息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1月7日至10日(共四天)

现场确认:1月11日至13日(共三天)

 

报名网址:http://www.***.cn/cbsbm

 

考试科目:统考3门(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课)+高校自主考试2门

 

但英语专业不考《英语》,即2门统考+3门专业课

 

考试时间:3月11日-12日

 

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

 

招生学校(25所):韶关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嘉应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东白云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五邑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东培正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州商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广东科技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现将《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16年11月8日

 

 

 

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有关精神,适应我省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新要求,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的导向作用,进一步畅顺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的渠道,特制定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7年1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教育、、)〕的毕业生;

 

5.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之一且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7年1月13日)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具体证书种类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6.2016年退出现役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广东省户籍退役士兵考生;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广东省户籍应届、往届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2016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名考试费

 

(一)报名方式:

 

1.预报名。

 

2017年1月7日至10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www.***.cn/cbsbm,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和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2017年起,实行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连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系统”的方法查验专科毕业证书。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中自行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预报名时,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尽早登录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页(网址:http://***.cn/cms/index.html),进入“网上办事”按照“学历认证办理指南”的指引,选择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或服务代理点、或网上申请等认证受理渠道办理学历认证报告。

    

各招生院校要以有效方式知照相关考生专科学历验证方式变更情况,以便考生做好准备工作或提前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具体验证方式详见附件3。

 

2.确认报名。

    

2017年1月11日至13日(共三天)为网上报名确认时间。考生须持有关报名材料亲自前往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校验报名材料、缴费、进行电子摄像,并在招生院校打印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对于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且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有关招生院校要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可直接进行下一步报名确认流程;

 

对于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但提交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招生院校在报名现场通过登录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网址:http://www.***.cn/xlrz/report_gdjyxl.jsp),输入考生提交的学历认证报告上的证书编号及报告编号现场核查考生的专科学历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报名资格”功能下点击“已验证专科毕业证书”,对专科学历核查属实的考生进行学历情况人工标识设置;

 

对于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无法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有关招生院校须书面告知考生必须按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http://***.cn/cms/index.html)的学历认证指引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并于2017年2月25日前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

 

在报名期间收到招生院校专科学历认证书面通知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专科毕业证书验证有效结果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录取(此类考生考试成绩将不能作为录取的依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

 

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

 

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

 

⑤体检表。

 

2.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

 

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如考生在预报名时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考生还必须在2017年2月25日前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

 

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

 

⑤体检表。

 

参加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毕业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省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3.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与报考院校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如考生已获得与报考院校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但还未获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主考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及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编号,并于2017年2月25日前将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递交至报考的招生院校。考生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4.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专科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5.具有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且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及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6.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7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6年12月13日-2017年1月13日)。

 

(三)报名资料的审查:

 

1.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院校经办人在查验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属实后在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加具“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招生院校留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将考生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考生。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关,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制定。

 

2.招生院校要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包括专科学历验证情况或考生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真实有效性。

 

3.对于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招生院校还需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gdhrss.gov.cn/),对考生提交的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核查。

 

4.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招生院校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准予不具备报名资格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其责任,并通报批评。

 

(四)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

 

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管理学》、《教育理论》、《艺术概论》、《民法》、《生态学基础》,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选择其中一门(详见附件1)。

 

英语专业考试科目为五门,包括两门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及三门专业课,不考统考科目《英语》。

 

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时间

科目

时间

科目

 3月11日

8:00-10:00

政治理论

15:00-17:00

专业

基础课

10:30-12:30

英语

 3月12日

9:00-11:00

专业课1

15:00-17:00

专业课2

英语专业口语、听力考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通知考生。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省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要求执行,具体招生专业由各高校在《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拟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应表》(附件1)中选定。

 

各招生院校须于2016年11月13日前按照《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分专业)申报表》(附件4)和《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申报表》(附件5)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于2016年11月15日登录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编报招生计划。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规模管理。招生计划、专业以及收费标准、专业课考试指定参考书,由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向社会公布。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招生计划及专业印制招生简章,按照招生简章公布录取标准进行招生录取。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不得招生。

 

五、录取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年度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

 

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基础》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

 

体育类、艺术类单独划线。

 

英语类专业为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两门科目总分单独划线。

 

招生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两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且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学。

 

(四)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五)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六)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时间办理录取审核手续。招生院校送审时,必须携带考生现场报名时由院校经办人查验属实且加具“与原件相符”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原件。

 

(七)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由高校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学校公章。

 

(八)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招生院校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名单见附件2。

 

七、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

 

本科插班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

 

(一)实行网上采集招生院校计划。招生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按规定时间上报经审核批准的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

 

(二)考生信息统一采集。网上预报名期间,考生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通讯地址、报考志愿等)。

 

(三)考生试室座位统一编排管理。为了适应网上评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试室和座位号,各报名点待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试室和座位后,指导考生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四)实行网上评卷。省统考科目的答题卡随试卷发放,考试结束后省统考科目的答题卡按要求密封后送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扫描,并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人员进行网上评卷。

 

(五)实行网上录取。招生院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审阅考生档案、确定录退名单、调整招生计划及提出处理意见,录取过程实行无纸化管理。

 

八、本科插班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招生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九、本科插班生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附件:

1.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拟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应表

2.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名单

3.2017年本科插班生考生专科毕业证验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4.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分专业)申报表

5.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申报表

 

 

 

附件1.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拟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应表

 

 

 
 

 

 

 

一、统考科目与招生专业对应表一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汉语言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050107T  秘书学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7   日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38   意大利语

050261   翻译

050262   商务英语

050301   新闻学

050302   学

050303   广告学

050304   传播学

050305   编辑出版学

050306   网络与新媒体

060101   历史学

060103   考古学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100501K  中医学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100801   中药学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

100805T  中药制药

100806T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政治

英语

大学语文

 

二、统考科目与招生专业对应表二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T 化学生物学

070601  大气科学

070602  应用气象学

070701  海洋科学

070702  海洋技术

070703T 海洋资源与环境

070901  地质学

070903T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11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081401  地质工程

081402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2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0905  物联网工程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081001  土木工程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081005T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政治

英语

高等数学

071201  统计学

071202  应用统计学

080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080102  工程力学

080201  机械工程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5  工业设计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207  车辆工程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080211T 机电技术教育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02  材料物理

080403  材料化学

080404  冶金工程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10T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080502T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2T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080603T 光源与照明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3  通信工程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080706  信息工程

080710T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080711T 医学信息工程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80716T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080801  自动化

080802T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2  软件工程

080903  网络工程

080904K 信息安全

081101  水利水电工程

081103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81201  测绘工程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2  制药工程

081502  石油工程

081504  油气储运工程

081601  纺织工程

081602  服装设计与工程

081701  轻化工程

081702  包装工程

081703  印刷工程

081801  交通运输

081802  交通工程

081803K 航海技术

081804K 轮机工程

081808TK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0819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0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082302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082402  木材科学与工程

082502  环境工程

082503  环境科学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082506T 资源环境科学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082801  建筑学

082802  城乡规划

082803  风景园林

082804T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082901  安全工程

083001  生物工程

083002T 生物制药

083101K 刑事科学技术

100701  药学

100702   药物制剂

100703TK 临床药学

100704T  药事管理

100705T  药物分析

100706T  药物化学

100707T  海洋药学

政治

英语

高等数学

 

三、统考科目与招生专业对应表三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20101     经济学

020102     经济统计学

020201K    财政学

020202     税收学

020301K    金融学

020302     金融工程

020303     保险学

020304     投资学

020305T    金融数学

020307T    经济与金融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070501     地理科学

070502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070503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071001     生物科学

071002     生物技术

071003     生物信息学

071004     生态学

071101     心理学

071102     应用心理学

120101     管理科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103     工程管理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120105     工程造价

120201K    工商管理

120106TK    保密管理

 

120202     市场营销

120203K    会计学

120204     财务管理

120205     国际商务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120207     审计学

120208     资产评估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1T    劳动关系

120213T    财务会计教育

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2     行政管理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120404     土地资源管理

120409T    公共关系学

120501     图书馆学

120502     档案学

120503     信息资源管理

120601     物流管理

120602     物流工程

120701     工业工程

120801     电子商务

120901K    旅游管理

120902     酒店管理

120903     会展经济与管理

120904T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政治

英语

高等数学

管理学

 

四、统考科目与招生专业对应表四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40101   教育学

040102   科学教育

040104   教育技术学

040105   艺术教育

040106   学前教育

040107   小学教育

040108   特殊教育

040109T  华文教育

040201    体育教育

040202K   运动训练

政治

英语

教育理论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040204K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040205    运动人体科学

040206T   运动康复

040207T   休闲体育

082708T   烹饪与营养教育

 

 

五、统考科目与招生专业对应表五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130101     艺术史论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

政治

英语

艺术概论

130201     音乐表演

130401     美术学

130202     音乐学

130402     绘画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403     雕塑

130204     舞蹈表演

130404     摄影

130205     舞蹈学

130405T    书法学

130206     舞蹈编导

130406T    中国画

130301     表演

130501     艺术设计学

130303     电影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130503     环境设计

130305     编导

130504     产品设计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506     公共艺术

130308     录音艺术

130507     工艺美术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130310     动画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六、统考科目与招生专业对应表六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30101K   法学

030102T   知识产权

0302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030202    国际政治

030203    外交学

030204T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030301    社会学

030302    社会工作

030303T    人类学

030305T     家政学

030401      民族学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030601K     治安学

030602K     侦查学

030604TK    禁毒学

030606TK    经济犯罪侦查

030615TK     警务指挥与战术

政治

英语

民法

 

七、统考科目与招生专业对应表七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90101     农学

090401     动物医学

政治

英语

生态学基础

090102     园艺

090402     动物药学

090103     植物保护

090501     林学

090105     种子科学与工程

090502     园林

090106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090503     森林保护

090107T    茶学

090601     水产养殖学

090201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602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090301     动物科学

090701     草业科学

090302T    蚕学

 

 

八、统考科目与招生专业对应表八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100101K     基础医学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政治

外语

生理学

100201K     临床医学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

100202TK    麻醉学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101005     康复治疗学

100301K     口腔医学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

100401K     预防医学

101008T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100601K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1101     护理学

100901K     法医学

 

 注:具体招生专业由招生院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确定。

 

 

 

附件2.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名单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10576

韶关学院

12619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10578

韩山师范学院

12621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10579

岭南师范学院

12622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10580

肇庆学院

12623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10582

嘉应学院

13177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10586

广州美术学院

13656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10588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13657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10822

广东白云学院

13667

广州商学院

11347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13684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11349

五邑大学

13719

广东科技学院

11656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13844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11847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13902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12059

广东培正学院

  

 

 

 

附件4.2017年本科插班生考生专科毕业证验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验证方法:

 

(一)考生专科毕业学历验证方法:

 

1.考生在预报名时自行在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招生报名系统中验证专科学历。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n/cbsbm)新增加“专科学历验证”功能。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在预报名过程中可自行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报名系统自动反馈验证结果。该项专科学历验证功能仅限于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进行在线学历验证。

 

2.招生院校在考生报名确认时可根据考生预报名时专科学历验证的结果,进行下一步操作:

 

(1)如果考生在报名系统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结果的为“通过”,招生院校可直接进行下一步报名确认流程。

 

(2)如果考生在预报名时未在报名系统中进行专科学历验证,报名点可在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时,根据考生提供的专科毕业证,在报名系统中点击“验证专科学历证书”现场验证考生专科学历情况。报名系统将自动记录验证结果。

 

(3)如果考生在报名系统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但考生提供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招生院校可在报名现场通过登录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查询系统”(网址:http://www.***.cn/xlrz/report_gdjyxl.jsp),输入考生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证书编号及报告编号现场核查考生的专科学历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报名资格”功能下点击“已验证专科毕业证书”,对专科学历核查属实的考生进行人工标识设置。

 

3.若考生无法在报名系统通过专科学历验证,也未及时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招生院校可以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报名资格”功能下点击“待验证专科毕业证书”以进行下一步的确认报名手续。

 

招生院校必须书面通知考生尽早登录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页(网址:http://***.cn/cms/index.html),进入“网上办事”按照“学历认证办理指南”的指引,选择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或服务代理点、或网上申请等认证受理渠道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并要求其在2017年2月25日前向招生院校提交验证结果,逾期不再接受。过期未提交验证结果并因此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招生院校工作人员验证须知。

 

1.对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招生院校在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查验考生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生院校根据 “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中的验证结果核对原件,核对无误招生院校不再存留其专科毕业证原件,但工作人员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2.对在报名系统中因误输入造成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招生院校在报名确认阶段根据考生提供的专科毕业证书在报名系统中重新在线验证,要注意核对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剔除因输入有误、全角字符等造成的错误,确保考生验证顺利完成。

 

3.对修完学业但未领取毕业证的专科毕业生,招生院校须要求其交验省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证明。

 

4.对属1991年以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或在报名系统中确实无法查询到验证结果的考生,招生院校需书面通知考生须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学历鉴定部办理学历验证手续,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前反馈验证结果。

 

 

 

附件5: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分专业)申报表(略)

附件6: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申报表(略)

 

 

 

 
 

 

来源:广东高考在线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2017年广东本科插班生政策公布,1月7日起报名,全省25所高校招生,含金量最高的专升本方式你1定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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