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考生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时还未取得本科学历证书或获学士学位者,需获得相当于祖国大陆专科学历,2年以上工作资历,且需提交能够显示其研究能力已达学士水平的证明材料)。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时还未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需获得相当于祖国大陆大学本科学历或已获学士学位, 6年以上工作资历,且需提交能够显示其研究能力已达硕士水平的证明材料)。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学习方式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三)报名方法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考虑到艺术类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
(四)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考试科目
报考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可多于3小时,但不得超过6小时)。
(二)初试地点、时间
1.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艺术类等专业的考试由招生单位自行安排
2.初试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进行。
3.初试成绩由我校通知考生。
(三)复试、地点、时间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我校。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复试时间初步定于四月下旬或五月上旬,地点在福州大学。
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1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制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兼读制硕士生或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学费
2017年攻读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计费币种为人民币):
类 别 |
全日制 |
兼读制 |
备 注 |
|
博士研究生 |
10000元/学 年 |
1.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3]479号,福大财函[2014]1号 3.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
||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
8000元/学 年 |
|||
工程硕士 |
8000元/学年 |
电气工程、控制工程、化学工程、工业设计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工程、食品工程、材料工程、环境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45000 地质工程领域:39000 机械工程、车辆工程领域:36000 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33000 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水利工程领域:30000 |
||
社会工作硕士 |
8000元/学年 |
39000元/全程·生 |
||
法律硕士 |
8000元/学年 |
39000元/全程·生 |
||
会计、翻译、艺术硕士 |
8000元/学年 |
51000元/全程·生 |
||
金融、应用统计、 国际商务硕士 |
8000元/学年 |
|||
工程管理硕士 |
45000元/全程·生 |
|||
工商管理硕士 |
78000元/全程·生 |
|||
公共管理硕士 |
48000元/全程·生 |
|||
八、联系和查询方式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 350116
联系电话:0591-22865507
联系人:姜云飞
传 真:0591-22865504
E-mail:jyfzone@***
网址:http:// yjs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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