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矿业集团技师学院2017年定向招生简章
根据企业用工需要,抚顺矿业集团技师学院计划面向社会招收400名技校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招生专业、学制及人数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2.思想品德、行为习惯良好,遵纪守法,无劣迹和违法行为;
3.具有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
井下采煤、煤矿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机电、汽车驾驶和矿物开采与处理专业为18~30周岁(1999年7月1日前~1987年7月1日后出生);矿山机械操作与维修、机械设备维修专业为16~25周岁(2001年7月1日前~1992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报名手续、时间及地点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2.报名时间:7月25日~8月3日
3.报名地点:抚顺矿业集团技师学院招生就业办
4.咨询电话:52539154
体检标准及时间地点
一、体检标准
1.身高1.6米以上,体重45公斤以上、原则上不超过90公斤,且体质指数在18.5-27.9之间(体质指数=体重÷身高2);
2.无色盲、弱视,双眼裸眼视力井下专业4.9以上,其他专业4.8以上;
3.无明残,无纹身,无传染病;
4.血压: 140/90――86/56毫米汞柱;
5.其它体检标准按国家技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8月12日上午8:00―下午16:00(考生本人带身份证)
2.体检地点:抚顺矿业集团技师学院
3.体检费:每人150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参加招生考试,不退体检费)。
招生考试
1.考试科目:初中语文、数学;
2.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录取
1.经本人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合格,参加招生考试后,按照本人报考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为试读期,期间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者予以退学。
有关规定
1.学生在校期间因病、残已不符合所学专业上岗条件的学生,一律予以退学。
2.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操行评定合格者,颁发《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3.井下专业学生取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后由用人单位择优录用为劳动合同制工人。为避免井下主要工种岗位劳动力的流失,对本次录用为劳动合同制的人员,无特殊原因,十年内不得调离本次安排的工作岗位。因本人不能履行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有权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非井下专业学生取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后由学校向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推荐,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集团公司相关生产单位,期满后根据单位考核情况录用为合同制工人,录用办法另行规定。
5.对在校学习、教学实习、生产实习中依据考核条件表现差的学生,用人单位不予接收。
6.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正式上岗后试用期三个月,期间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或经考核不胜任工作者,用人单位有权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略阳街八号
咨询热线
024-52539154
就业办电话
024-52539127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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