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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2018年10月17日12:02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及调剂情况,现将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领导和监督。

2.各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领导、协调和监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学位点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位点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不少于5位成员组成,院长或主持工作副院长担任组长,党委书记或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

3.各学位点以学科或专业领域为单位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设立组长1名,对复试工作各环节负责;设立复试秘书若干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结束后,复试秘书负责将音像资料上交至研究生学院。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加该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工作小组名单须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审核程序在OA上完成。

4. 有意向进入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联合培养的复试考生,请查阅《2017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佛山基地专项计划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5.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6.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访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纪律监察工作,按照教育部、广东省考试院有关要求接受申诉、进行监督。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划定,《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详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web.***.cn/yanjiusheng/?p=2570)。

    各学位点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学位点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三、复试

(一)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二)调剂复试

我校的调剂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政策进行。上线生源不足,或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够的学科专业,可进行调剂复试,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

6.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

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四、普通计划考生的复试资格

以下普通计划考生可获得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

  1. 满足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机械工程、兽医学、土木工程、教育硕士、工程硕士(控制工程)、农业硕士且达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
  2. 满足条件的调剂生。满足调剂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调剂至我校的考生。

  3. 满足条件的破格复试考生。教育部规定: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初试分数要求为:单科下调5分或总分下调10分,且不允许双破格,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生源不充足的单位不得为追求完生计划等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符合上述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在广东省考试院规定时间内书面向我校提交破格复试申请,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终破格复试名单并予以公示。

注:以上三类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见研究生学院网页,另按照教育部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我校各学位点根据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差额比例。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资格

1.我校教育硕士、农业硕士、工程硕士(控制工程)等专业学位类别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为3人。 

2.复试资格线: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为准。

 六、复试程序

  1. 报到及资格审查。
  2. 体检。
  3.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
  4. 公布拟录取名单。
  5. 政审。
  6. 录取公示。

七、复试具体安排

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实行一次性复试,生源不充足的学科专业(方向)实行滚动复试,直至终完生计划。

(一)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时间:3月20日—4月30日

复试及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验证有关证件。考生复试时须向研究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上交《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表格下载网址:http://web.***.cn/yanjiusheng/?p=664),由考生所在单位给出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2)应届生须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往届考生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所有复印件接受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3)所有考生须出示准考证和上交初试成绩通知单。

注:①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②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笔试及面试。面试后当日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二)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制定。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有关证件。考生带免冠一寸近照3张,带身份证备查,体检费由考生支付,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凭票据可报销体检费(不高于120元)。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校医院安排。

    (三)复试(包括笔试、面试)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安排并实施。面试由各学位点组织安排并实施。笔试、面试均要求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地点由各学位点自行申请、安排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复试结束后,复试秘书负责将音像资料上交至研究生学院。复试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总分为200分。

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按照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 

   2.面试。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为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之和。

面试程序及要求如下:

1)考生签到。

2)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3)宣布面试流程及纪律。特别提醒面试路线图:

        考生 →   候考区  → 考试区  →  结束区

     注:禁止考生从结束区离开后返回候考区,否则视为违纪。

     4)考生抽取试题面试(注: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采用试题库,考生抽签答题。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以谈话方式进行)。

     5)复试小组公布面试成绩。

     3.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达到复试总分60%(18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复试总成绩

3.录取原则。

1)各学位点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类别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分类别严格按录取总成绩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18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已在教育部调剂网上确认其他高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4)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复试批次,直至完生计划数。

    九、信息公开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在复试、调剂、录取阶段,我校将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复试公告、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后总成绩等信息)。同时公布我校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研究生学院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我校主页公告栏及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对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纪检工作

 复试纪检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执行。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当天宣布,考生复试时如有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考生如对考试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访小组申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晓刚 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邮     箱 :jjc@***.cn 

曹  辉 联系电话:0757-83963790  

       邮     箱:@***

  十一、其它

 学校不收取复试费用,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凭票据报销以下费用:体检费不高于120元,住宿费不高于360元,餐费不高于120元。

 考生咨询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

 

注:复试所需表格可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原标题:2017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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