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加分申请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
号)文件精神,以下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上“加分项目”的考生,,同时需将纸质材料送达或用特快(EMS 或顺丰)于 3 月 20 日中午 12:00 前寄达我校研招办,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我校将依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提供的“加分项目考生名单”予以审核。
联系地址:(350122)福建福州闽侯上街邱阳西路 1 号,福建中医药大学研招办,朱老师收。
(0591-22861321)
需提交的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相关项目服务期满的鉴定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2017-3-15
原标题:2017年福建中医药大学关于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加分申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