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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营职业学院关于学生缴费问题的补充通知

  2017年09月06日16:31  东营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关于学生缴费问题的补充通知

 

我校已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征收,经市非税征收管理局同意,不再统一打印学生缴费收据。需要缴费收据的,请于缴费后一月内到校收费大厅(图书楼227房间)打印。

各二级学院注册学籍使用的学生缴费信息暂通过收费管理系统查询,请各二级学院指定专门管理员负责管理该系统。各二级学院管理员凭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授权书于9月11日-12日到收费大厅领取登录账号、密码,下载使用收费管理系统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10.40.1.49:8080/ChargeSysOracle/login/loginIn.do)除具有操作权限的管理员之外, 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私自登录系统,不得私自下载、复制使用学生信息;未经批准私自登陆使用信息者,责任自担

未经学生本人委托,不得代收代缴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

教材费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收取,学生使用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并通过其网上银行或自助缴费机缴费。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含助学贷款、退役士兵等),如不能按时缴费,需办理暂缓注册学籍手续。

在校大学生当兵退伍复学的学生,免学费,安置宿舍的需缴纳住宿费,并于9月10日前到校学生资助中心(图书楼917房间)办理学费补偿手续。包括:保留入学资格的复学学生,大学一年级、大学二年级、大学三年级参军的复学学生等。

退役士兵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免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

建档立卡的学生,免学费,安置住宿的需缴住宿费。已缴学费的,待国家补助资金到账后,学校统一将学生所缴学费返还到学生本人银行卡。

五年制学生免中专阶段学费,大专阶段按转段学年收费标准缴费。

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待国家助学贷款资金到账后,学校统一将个人到账资金返还到学生本人的银行卡,由本人通过学校公布的缴费方式缴费(每年12月18日前)。

安置在标准为600元公寓住宿的学生,住宿费多缴部分学校统一在12月份退到学生本人银行卡。

该通知中涉及的银行卡为标有银联标志的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

建档立卡学生、退役士兵复学学生、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学校统一于9月15日前,在学校办公网公示。

 

总务处(财务)

2017年9月6日


原标题:2017年东营职业学院关于学生缴费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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