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2017级新生:
按照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学校计划于7月7日下午2点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事宜如下:
一、发放范围
全体2017级博士研究生。
二、发放方式
1.现场发放。对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大连市内五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中山区、西岗区、高新园区)的考生和大连海事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采取现场发放方式。
时间:7月7日下午2点至新生报到前一天(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海事大学综合楼701室。
注:录取通知书可以代领,代领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2.EMS邮寄。对第1条之外的考生将在7月10日下午2点采取EMS邮寄方式发放。7日下午2点至10日下午两点,考生也可按照现场发放方式到综合楼701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为了方便考生查询邮件行程,考生编号、姓名和EMS查询编号将及时公布于研究生院网站。
三、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
1.《大连海事大学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附件1)。其中包含学生档案调转、组织关系调转、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请考生仔细阅读。
2.银行卡。作为学生在校期间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领取奖助学金和“三助酬金”等各类补助的专用银行卡。
3.《大连海事大学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仅向定向生发放。
望周知。
研究生院
2017年7月4日
原标题:2017年大连海事大学关于发放2017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