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时间:
2017年4月16日—4月28日。征集志愿录取进程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院将通过学院官网、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发布。
二、录取办法
1.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录取成绩,按比例划定普通类低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可获得录取资格。
2.按照文化课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3.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素质测试与能力、英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4.对于语种为非英语考生,可在其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择优录取。
5.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邮寄录取通知书。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项目 |
4月16日-4月17日 |
第一次录取 |
4月18日8:00-12:00 |
整理各专业剩余计划 |
4月18日12:00 |
公布剩余计划 |
4月18日12:00-4月20日24:00 |
第一次征集考生志愿(考生填报志愿) |
4月21日8:00-15:00 |
第二次录取 |
4月21日15:00 |
整理各专业剩余计划 |
4月21日16:00 |
公布剩余计划 |
4月21日16:00-4月23日24:00 |
第二次征集考生志愿(考生填报志愿) |
4月24日 |
第三次录取 |
4月25日 |
公布预录取结果 |